最高法介入強姦女童案二審改判,給社會上了一堂難忘的法治教育課

2020-12-03 也說正道滄桑

5月9日,廣西男子強姦10歲「百香果女童」致死二審死刑改判死緩,原本一審判決穩妥慎重,二審如此發轉,無疑給社會上造成了某種法律困惑,或許還有對堅定維護法治環境的某種疑慮。

該案中,楊某的罪大惡極在於姦淫10歲的未成年人幼女,並且故意殘忍傷害致人死亡,事後又搶走了32元錢,這樣的令人髮指暴行,理應重判。

既然一審判處死刑,說明判決於法有據,二審反轉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似乎就不符合人民對「法不容情」「殺人償命」的固有法治期盼了。

而這個十歲的女孩本身的家庭身世和女孩在家庭中的顯著支撐作用,更讓該案牽動無數網友的心。從女孩獨自買百香果這樣的「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的現實舉動來看,她已是家裡的半個頂梁柱,尤其是其父親還在女孩才1歲時就因見義勇為去世了,她母親一個人帶5個孩子把她們拉扯大,這樣的背景令人更加希望惡徒得到罪有應得的懲罰。

女孩的母親無疑是偉大的,特別是在今天這樣一個母親節的特殊日子裡,社會更應關注這位母親,不用想像她這些年恐怕早日沒有了來自子女的「母親節快樂」的祝福和慰藉了。基於這個獨特的大仁大義之家,和這個家庭為堅守社會正義所付出的巨大疼痛和犧牲,我們理應讓這個備受苦難的見義勇為家庭感動社會的溫暖和法治的關懷。雖然有些時候判輕判重都在法律自由裁量權許可內,但是這樣的司法判例帶給社會的法治正義感、獲得感和滿足感無疑有著天差地別的影響。

無獨有偶,南京一名九歲幼女被強姦致死的案子也引起了熱議。可恨的是,這個案子的犯罪嫌疑人31歲,17歲時曾姦殺幼女被判十年,其家人花了幾十萬,坐了四年牢,出來後2015年又強姦四歲幼女,判了兩年,如今再犯強姦殺人案。簡直罪行累累、罪大惡極。當地上百村民聯名要求嚴懲兇手也在情理之中了。

南京一名九歲幼女被強姦致死

也是昨天,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女童案開庭。雖然三年前該男孩蔡某某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如今受害家庭在漫長的煎熬中等來開庭,而很大的可能是在現實的法律條件下,受害女童家庭只能得到應有的道歉和賠償。這件案件也再次引起社會對降低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期盼,尤其是對受害家庭來說。

這三件事疊加在一起,更加凸顯了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在實現中國夢中的重大意義。而人民的強烈關注與參與正凸顯了廣大人民群眾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的提高,以及對法治實踐的生動感知和基本判斷。

可喜的是,今天最高法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引起軒然大波的改判案件,並作出了「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的斷然決定。最高法寥寥數字的信息卻是對這些案件的最好回應。

這恰到好處傳遞了一個強烈信號,在超級中國這樣一個逐漸步入法治軌道的社會中,法律絕不允許好人難做,絕不容忍壞人猖狂。而準確果決的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優秀司法判決案例,無疑是最好的法治教材。

從這個意義上,上述三個案件引起的浩大輿論聲勢無疑給社會、給民眾了一個很好的契機更好感知法治的意義,更好明白依法治國的內在邏輯和要求,更引發更多人民自覺遵守法治規範和維護法治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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