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物資集團原副總經理沈雲伍昨出庭受審
任物資部長7年 受賄超2000萬元
沈雲伍在法庭受審。記者顏強 攝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來賓訊(記者顏強)7月26日上午,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沈雲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查明,沈雲伍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288.8萬元,另有1443.2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經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02年至2014年,沈雲伍在擔任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柳鋼)物資供應部部長及廣西物資儲備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在籤訂供貨合同、增加供貨量、及時結算貨款、借款等生產經營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葉某春等24人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288.8萬元。
今年剛滿50歲的沈雲伍,在職研究生學歷,2002年2月至2013年2月,歷任柳鋼物資貿易公司經理、廣西物資集團工礦貿易公司總經理、廣西物資儲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2013年2月任廣西物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因涉嫌受賄罪,沈雲伍於今年1月25日由來賓市公安局執行拘留;2月8日經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記者從26日的庭審得知,沈雲伍於1989年到柳鋼工作,2002年2月至2009年1月,他一直在柳鋼擔任物資供應部部長。在他所收受的好處費中,超過90%是在他擔任柳鋼物資供應部部長時,利用職務之便所收取的,其中有4筆好處費超過了百萬元,最大一筆為830萬元。
沈雲伍利用自己負責柳鋼物資採購與供應的職務便利,為貴陽康恆貿易有限公司在籤訂供貨合同、增加煤炭供應量和及時結算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彭某送予的好處費共計830萬元(其中700萬元以記數的方式暫由彭某保管)。另外,沈雲伍在2006年至2008年期間,以同樣的方式先後收受廣西成通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重慶何家山煤炭經營有限公司柳鋼業務代理人葉某春送予的好處費410萬元。
在當天的庭審上,公訴機關指出,沈雲伍在收取他人送予的錢財後,交由葉某春等人保管並收取利息,購買股權從而獲取分紅等。結合沈雲伍現有財產,扣除其家庭合法收入及開支外,其財產中尚有1443.2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案件事實和證據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次出示了定罪證據和量刑證據,並與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沈雲伍在最後的陳述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要好好改造自己。
公訴機關認為,沈雲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2288.8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沈雲伍的家庭財產明顯超出其合法收入,有1443.2萬元不能說明來源,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沈雲伍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
當天的庭審一直持續到晚上7時,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