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湛江落馬貪官梁必志三獲減刑,曾收錢幫商人當選人大代表)
中國裁判文書網11月2日發布的《梁必志減刑刑事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原區委書記梁必志有悔改表現,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梁必志曾多次收受賄賂,幫助商人當選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梁必志。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梁必志,1986年7月畢業於湛江師範學院化學專業,曾任湛江市團委副書記、書記,湛江市坡頭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2012年3月2日,梁必志調任霞山區委書記,提名為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並於同年3月29日當選為霞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4月6日,南粵清風網發布消息:經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湛江市霞山區區委書記梁必志同志,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幫商人當選人大代表
據裁判文書網此前公布的《梁必志貪汙受賄一審判決書》顯示,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被告人梁必志先後擔任廣東省湛江市坡頭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多次收受賄賂人民幣261.8萬元,美金5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梁必志受賄事實具體有27條,其中包括為商人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供幫助。
判決書提到,2011年8月份的一天,商人冼某某請被告人梁必志在湛江市海洋世界酒店吃飯,期間,冼某某向被告人梁必志提出擔任坡頭區政協常委以及湛江市政協委員的要求,希望得到被告人梁必志的關照和支持,被告人梁必志表示答應。飯後,冼某某送給被告人梁必志一個裝有人民幣3萬元的信封,被告人梁必志如數收下。2011年10月,冼某某先後當選坡頭區政協常委、湛江市政協委員。
2011年8月,坡頭區坡頭鎮雙八漆業有限公司經理許某某來到被告人梁必志的辦公室,向被告人梁必志提出想任湛江市人大代表的要求,希望能夠得到被告人梁必志的支持和關照,被告人梁必志表示答應,許某某於是將一個裝有人民幣1萬元的信封送給被告人梁必志,被告人梁必志如數收下。2011年10月,許某某當選湛江市第十三屆人大代表。
此外,據《湛江晚報》報導,梁必志案共有22名公職人員涉案,包括8名處級幹部。其中,2010年4月,坡頭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李國興套取公款10萬元行賄梁必志。
三度減刑
前述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4年3月14日作出(2013)江中法刑二初字第18號刑事判決:被告人梁必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100000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50000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財產150000元。
因梁必志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24日作出(2017)粵07刑更578號刑事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於2019年1月25日作出(2019)粵17刑更427號刑事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
近日,執行機關廣東省陽江監獄以罪犯梁必志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提出建議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於2020年10月9日報送廣東省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經法院審理查明,梁必志在服刑考核期間,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和技術學習,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完成生產任務,獲得考核總分3015分,2019年4月獲得表揚;2019年7月獲得表揚;2019年11月獲得表揚;2020年3月獲得表揚;2020年7月獲得表揚。
法院認為,罪犯梁必志確有悔改表現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符合可以減刑的條件,最終減去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刑期執行至2023年12月13日止。
部分受賄:
2005年6、7月份的一天,時任坡頭區政法委副書記的陳某乙來到湛江市中心人民醫院探望梁必志。在病房中,陳某乙向梁必志提出想到坡頭區南三鎮任鎮長的要求,希望得到梁必志的支持。梁必志聽後答應了陳某乙的要求。之後在醫院停車場,陳某乙從自己的車中拿出一個裝有人民幣5萬元的信封送給梁必志,梁必志如數收下。2005年9月,陳某乙被任命為坡頭區南三鎮鎮長。
2007年3月份,時任坡頭區交通局黨支部書記兼副局長葉某某因不願意到該區計生局任局長,找到梁必志,向梁必志表明不想到區計生局工作的意願,並希望得到梁必志的關照和支持。梁必志答應了葉某某的請求。2007年4月,葉某某被提拔為坡頭區林業局局長。事後,葉某某為了感謝梁必志的關照和支持,在梁必志的辦公室送給梁必志人民幣1萬元,梁必志如數收下。
2009年9月後,湛江市坡頭區人大副主任和政協副主席出現空缺。時任坡頭區人事局局長的鄭某某想競爭人大副主任的職位,為了能夠得到梁必志的支持,同年12月的一天上午,鄭某某來到梁必志的辦公室,向梁必志提出想競爭人大副主任的想法。梁必志答應支持鄭某某,鄭某某於是拿出裝有人民幣3萬元的信封送給梁必志,梁必志如數收下。2010年2月,鄭某某被任命為坡頭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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