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一名出租汽車駕駛員、近期收到了關於計程車駕駛員不得有文身的信息,要求清除文身。 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之後回應道,計程車作為公共服務窗口行業,駕駛員大面積文身可能導致女性、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適,不宜從事出租汽車營運工作。因此,根據蘭州市出租汽車行業協會自律的相關要求,出租汽車駕駛員雙臂、頸部等身體裸露部分不得有大面積文身。
城市計程車
此公告一出,立刻引起個別有紋身計程車司機的不滿,事件被媒體曝光,輿論一片譁然,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
甚至有計程車司機向人民日報反映此事聲稱,這名駕駛員感到十分委屈,「有紋身的不一定是流氓,也有可能是嶽飛,不是嗎?」話雖如此,但也有網友覺得有紋身的人臉上就寫了「不好惹」,而且不可靠。
司機稱,不希望受歧視
首先我們要說的是蘭州計程車公司這個自律規定很好,很到位。計程車司機本來是一個城市的名片,紋身這種東西在中國來說就是一個社會混混的標誌,正因為它代表著不好的劣跡,所以蘭州要提高城市品味或者檔次,出租公司需要消除這東西,應該值得點讚的。
再說這位駕駛員的委屈是自找的,向人民日報反映是叫它們呼籲同情這樣的社會混混嗎?就算你現在真的改變了,又有誰能保證你劣根不在了?顯然讓人無法理解。稱可能是嶽飛那就更加離譜了,嶽飛當時是為了精忠報國而刺青,並不是像現在一些混社會的人為了讓別人害怕而紋身,此事顯然是有天地之區別,根本不可同論之。
紋身計程車駕駛員有損城市形象
所以個人認為這位自認為受到歧視的司機應該自己改變形象,因為這種事不會引起社會的同情,同情這種事情就好比助長惡劣之風,因為被社會混混坑害的人在前些年並不少,現在人們沒有理由這麼快就忘記了,一個人的失誤是可以改變的,雖然有困難,但畢竟是自己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