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愛好文學的朋友常常搞不懂我國古代文學、近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的區別。
單單從時間上來區別,中國古代文學(上古至1919年),近代文學(1840至1919),現代文學(1919-1949),當代文學(1949至今)。而其中古代文學與近代文學是有時間重疊的。因此,更加讓文學愛好者分不清你你我我。
從時間的角度看,1840年以前的時間被稱為我國的古代,1840至1949稱為近代,1949至今為現代。而當代的定義就更為複雜,在不同領域劃分大不相同,如文學界認為五四運動(1919)之後為當代,史學界認為1949年之後才為當代。總之沒有定數。
明顯,古代文學並沒有對照1840這個時間節點。其實我們應該搞清楚古代文學和近代文學的定義。古代文學又說是古典文學,是指以文言文為寫作基礎的文學。
而近代文學,更多是反映文學的過程。指鴉片戰爭(1840)至五四運動前夕(1919)的文學,即是中國現代化發育期的文學,反映了中國文學告別傳統、構築現代的特殊精神追求。
1919年,以文言文表現形式的古典文學結束,白話文正式興起,意味著現代文學開始了。也就說,在1840到1919之間,這段時期的文學既是近代文學,也是古代文學。
近代文學是古代文學和現代文學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前是文言文的主流時期,這個時期後是白話文的主流時期。不要狹義理解文言文和白話文的存在,因為在古代(1840前),白話文文學作品依然是存在的。
而1840年至今,照樣有很多文言文寫作的文學作品。比如現在的朋友圈等社交媒體上,寫舊體詩的人一大把。還有一些碑文仍以文言文撰寫。
所以大家不應該疑惑,為什麼古代文學和近代文學都截止於1919年。這只是衡量的標準不一樣。
無論中國文學被怎樣時間分割,都無法割離我們傳統文化的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