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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下月實行!網友:比離婚更需要冷靜的是結婚
還記得去年這個時候網上討論得沸沸揚揚的話題"離婚冷靜期"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一審稿增設"離婚冷靜期",並將期限明確為 30 日,最新提交審議的草案保留了該項規定。>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首先,離婚冷靜期設定為 30 天;其次,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再一個" 30 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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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普法劇 | 公證遺囑效力最高?立有數份遺囑時哪份為準?
原創普法劇 | 公證遺囑效力最高?立有數份遺囑時哪份為準?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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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網友:可以設個「結婚冷靜期」嗎?【FM104.2...
微博截圖 新增30天「離婚冷靜期」 上海民政部門公布離婚新流程 12月1日,距《民法典》正式實施還有30天,上海市民政局對外通報上海民政部門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相關準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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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夜譚|離婚冷靜期引熱議!30天冷靜期能保護婚姻嗎?
中國有句古話叫「勸和不勸離」大家還記得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離婚設立30天冷靜期」嗎?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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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冷靜期」的注意事項?來了解離婚的途徑
民政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文件中明確自2021年1月1日開始,離婚登記正式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辦理離婚手續將需要經歷一個30天的「冷靜期」。離婚「冷靜期」近日成為網友熱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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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可能長達60天!2021年起協議離婚有點難
本文的出發點很簡單:就是弄清楚,離婚冷靜期到底是多少天?看到這裡,有人會說,這還算問題嗎?離婚冷靜期是30天啊,具體規定可以概括為當事人申請離婚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也就是說,只要在這30天裡沒人反悔,就可以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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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下個月正式實行!
自古以來都是「勸和不勸離」大家還記得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離婚設立30天冷靜期」嗎?尚一君今天要告訴大家自 2021年1月1日 起備受爭議的「離婚冷靜期」正式實行!一個月後想要離婚的話是需要60天了!30天冷靜期+30天抉擇期 以後離婚真的比結婚難得多了...第一個30天:第一個30天是可撤回離婚登記,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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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下個月正式施行!
自古以來都是「勸和不勸離」 大家還記得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 「離婚設立30天冷靜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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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下個月正式實行!
自古以來都是「勸和不勸離」大家還記得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離婚設立30天冷靜期」嗎?▽今天要告訴大家自2021年1月1日起備受爭議的 「離婚冷靜期」正式實行一個月後想要離婚的話是需要60天了30天冷靜期+30天抉擇期以後離婚真的比結婚難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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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設定為30天,網友:「結婚冷靜期啥時候出來?」
消息一出,相關話題佔據了微博熱搜,「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引發網友關注。有網友認為這樣可以防止有些人衝動行事,也有人建議設置結婚冷靜期,「結婚冷靜期啥時候出來?」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條款是什麼?根據相關調整,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請求撤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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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離婚冷靜期」下個月正式實行!
小編要告訴大家自明年2021年1月1日起備受爭議的「30天離婚冷靜期」正式實行!一個月後,想要離婚的話是需要60天了!30天冷靜期+30天抉擇期,以後離婚真的比結婚難得多了……第一個30天:第一個30天是可撤回離婚登記,冷靜期內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申請。就是俗稱的「冷靜期」;第二個30天:是前一個30天屆滿後,雙方需要再次本人親自到場,領證期內有一方不去領,就當撤回離婚申請了。簡稱「抉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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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太衝動?民法典:給你一個離婚冷靜期,30天內可撤回!
2020年全國兩會已經完滿結束,而這次兩會非常重磅的內容之一審議通過了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的通過,對解決糾紛提供更準確的法律依據,其中婚姻是重要的內容,那麼離婚太衝動?30天內可撤回?一、離婚太衝動?30天內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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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出爐:比離婚更需要冷靜的,是結婚!
-1- 去年8月,網上曾有一波投票:「你認為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去年11月,討論越演越烈,網上再次掀起投票,到今年6月,又投了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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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真的能讓人冷靜嗎?會讓離婚更難嗎?
有人說「這倒是符合中國人的傳統,勸和不勸離」,也有人說「不理解,既然戀愛自由婚姻自由,那對等的應該就是分手自由離婚自由」,甚至還有人調侃「辦結婚證能來個冷靜期嗎?」健康時報記者採訪了周圍幾對夫妻,冷靜到底能否挽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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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30天怎麼計算?民政部官方回應
離婚冷靜期計算時間: 民政部在12月4日舉行的社會事務有關工作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從當事人提出申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受理以後從申請開始算30天,30天如果趕上節假日,從節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算起,在之後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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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是否合理?聽他們聊聊離婚那些事兒…
「離婚冷靜期」是近期網絡熱議的話題之一。民政部最新文件要求,根據民法典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在離婚登記程序中增加30天的「冷靜期」: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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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嗎?先冷靜30天!網友:坐不住了……
大家還記得之前討論得沸沸揚揚的「離婚設立30天冷靜期」嗎?30天冷靜期+30天抉擇期 以後離婚真的比結婚難得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政部近日發出通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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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想離婚是不可能的! 必須先過「離婚冷靜期」 才能離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此草案一出,一石激起千層浪,有人頌揚「離婚冷靜期」對穩定婚姻、降低離婚率將會發揮的重要作用,也有人旗幟鮮明地反對,認為限制了離婚自由。網絡上反對的聲浪有多大?《中國婦女報》曾在微博上發起投票: 「協議離婚設冷靜期,你贊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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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系列|離婚冷靜期為「幸福婚姻 和諧社會」保駕護航
上海市民政局根據《民法典》規定,今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變成,夫妻雙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如果三十天,雙方都沒有到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接下來的下一個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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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就要來了,新流程繞不過這幾個「30天」
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分為5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冷靜期屆滿後三十天內雙方未共同領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根據民政部印發的《通知》,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籤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三十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相關證件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天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