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人到了不惑之年,意味著已經走過了人生一半的路程,對世間一切都有所了悟,對待事情也是無可,無不可。
閒來無事,和老同學喝酒聊天。他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老總,風風雨雨這麼多年,見的人多,經的事也多,在人情世故,為人處世等方面,都有與眾不同的見解。
他說:「凡事皆有度,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分寸,一旦過了「度」,事情就容易出意外,好事可能變成壞事。」
老同學還忠告:人過四十,這三件「好事」,儘量少做,當心好心會錯付。
究竟指的是哪三件「好事」呢?
01來者不拒的「及時雨」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說的是人都有向善之心,都存有幫助別人的欲望和力量。
不可否認,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需要得到他人的幫助。但是這種幫助其實還是要有一個限度。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見貪得無厭、得寸進尺的人。
這種人對於別人的給予和施捨,他們不僅不心存感激,反而視為理所當然,甚至因為沒有滿足他的胃口,便出口傷人,猶如農夫與蛇的故事一般。
杭州保姆縱火案的新聞,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聞。林先生的妻子天生熱心腸,為人善良,喜歡幫助人。不曾想,好心沒有好報,卻把自己一家人折了進去。
林先生的妻子,不但提供給保姆高薪,還供吃供住,不把她當外人,逢年過節送禮物,發紅包。
保姆貪婪,非但不感恩戴德,得寸進尺,對僱主挑三揀四,不知輕重,開口借錢數額巨大,僱主沒有滿足她,竟然縱火燒死了林先生的妻子和三個孩子。
這是一個悲劇。當初若能把握好分寸,不給欲望提供溫床,不給保姆有來者不拒的及時雨的錯覺,或許結局不會這麼慘重。
因此,我們需要明白,給予別人幫助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沒有原則,更不能沒有限制,否則,只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