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交通運輸工程高中級職稱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交通運輸局、公路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9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9〕20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贛人社發〔2019〕23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工程系列交通運輸工程高中級職稱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一)人員範圍
1.高級: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作,符合交通運輸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
2.中級:在我省省直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作,符合交通運輸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工程技術人員。
(二)專業範圍
工程系列交通運輸工程專業主要包括公路與橋梁、築路機械工程、交通通信工程、汽車運用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船舶應用工程、船舶檢驗工程、水上交通工程、航運樞紐及輔助工程、隧道工程等。
二、資格條件
(一)申報交通運輸工程高級資格執行《江西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2011年修訂版)》;申報交通運輸工程中級資格執行《江西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工程師資格條件(2011年修訂版)》。
(二)大學專科畢業生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及中專畢業生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資歷條件按《關於2002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發〔2002〕18號)執行。
(三)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和高級技校的全日制畢業生、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本科、大專、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職業資格工種、畢業專業須與申報職稱系列專業相對應。
(四)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工作的若干意見》(贛人社發〔2019〕23號)規定,本科畢業後在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後在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3年以上並且現仍在企業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級職稱「臺階」限制,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評審。
(五)根據《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贛人社發〔2019〕22號),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並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高一級職稱。
(六)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申報職稱可按照《關於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贛人社發〔2016〕18號)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2個月以上的終算時間改為今年6月底。
(七)業績成果、論文等條件可按照《關於深化職稱評價改革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贛人社發〔2016〕23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並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有關規定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九)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轉評,須在現任專業技術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並取得現崗位工作業績,方可參加同一級別的職稱評定,並按新系列標準條件申報職稱。轉評人員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未經轉評的人員,不得跨系列申報高一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資歷計算可按轉評前後實際資格和聘任時間累計計算。
(十)申報評審職稱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計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起計算。申報人員所提供的論文論著、科研課題、獎勵項目等業績材料應在業績起算、終算時間之內。不在起算、終算時間之內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三、網上申報
職稱申報評審使用「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網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實行網上申報、審查、評審。
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須通過其用人單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編外、人事代理人員)申報職稱,個人系統帳戶由用人單位創建。單位帳戶按照《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組織機構創建規則》(見附件1)自上而下逐級創建(已創建的單位無需再創建)。
網上申報時間從7月20日起至8月25日止。申報人員按本通知和系統規定要求實事求是填報信息,並掃描上傳清晰的電子版證明材料,評委會不再受理紙質材料。因申報個人上傳材料不清晰或出現漏報、錯報、未放指定位置導致的後果,由申報個人承擔。申報材料報至評委會後原則上不再補充材料。
(一)學歷佐證材料
1.2002年及之後取得的學歷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上學信網免費申請),並在「學信網驗證碼」欄目中填入12位數的驗證碼(驗證有效期要在2019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據教育部《關於取消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收費以及調整認證受理範圍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學歷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學信網免費申請);
3.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取得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5.取得黨校、中專學歷的,提供學籍卡、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材料。
6.2008年以後的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網上畢業證書查詢結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或學籍卡。
(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材料
上傳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如現專業技術資格是轉系列取得的,還需上傳所轉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材料
1.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上傳連續的《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備案表》或《工資變動審批表》(聘任時間以表上時間為準);
2.事業單位聘用人員、企業人員需上傳單位聘任文件或聘書(已劃入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人員申報,參照企業人員執行)。
(四)社保參保繳費證明材料
申報人員無需上傳社保參保繳費證明,只需在系統「個人社保參保繳費證明」欄中選擇社保參保地,系統將自動關聯社保參保。要求申報人員2019年連續半年以上參保,社保繳納單位與其工作單位一致。
(五)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材料
對照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先選擇專業技術工作經歷類別,填寫相應的經歷內容,再上傳相應的佐證材料,並在備註欄中明確標明符合申報資格條件具體條款。
佐證材料:文件、紀要類材料需完整上傳;項目建設管理、施工、監理、監督、養護管理、航運樞紐運行管理、港口營運管理等需上傳與職責相關的任命文件;其餘類型成果材料(如:標準、規範、規程,科研報告,工可、規劃、勘察、設計、造價、試驗檢測,以及車輛設計、技術改造、檢測等)若內容較多,可只上傳經單位蓋章確認後的封面頁、目錄頁、印章頁、含本人籤名(署名)頁等內容。
(六)業績成果-論文論著材料
1.論文論著各限填報5篇(部),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按質量高低填報;
2.論文須在中國知網(www.cnki.net)、萬方數據(www.wanfangdata.com.cn)或維普網(www.cqvip.com)上進行檢索驗證,並將檢索到的網頁地址複製到系統「檢驗驗證地址」欄目。檢索不到或未填檢索驗證地址的視為無效論文,不作為評審依據;
3.論文要分項上傳刊物的封面、主辦單位頁、目錄頁、正文等,外文須上傳中文譯文。論著要分項上傳封面、版權頁、目錄(摘錄)頁、編委會名單頁、標有著作字數頁。
(七)業績成果-課題(項目)材料
1.上傳的課題(項目)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按質量高低填報。
2.申報人員須提供包括立項、結題(驗收、鑑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資料。上傳材料含立項、結題(驗收、鑑定)材料的封面,個人排名、立項、結題(驗收、鑑定)單位蓋章頁。其中個人排名頁面須加蓋立項單位或鑑定(驗收)單位公章。
(八)業績成果-專利材料
1.上傳的專利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按水平高低排序;
2.專利須在中國知網(www.cnki.net)「專利」欄進行檢索驗證,並將檢索到的網頁地址複製到系統「檢驗驗證地址」欄目。
(九)業績成果-獎項和榮譽材料
上傳的獎勵內容要與本人申報專業相關。
(十)業績成果-其他業績-技術工作報告材料
申報人員可在業績材料中,選擇性上傳本人在現專業技術資格期間主持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的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具體表格見附件2),上傳到「業績成果-其他業績-技術工作報告」欄目。此項內容不作硬性要求,只作為對申報人員專業水平評定的參考。對特別優秀的報告,經評審專家認定後可替代1篇論文。
(十一)業績材料-其它業績材料
對照資格條件需上傳的其它業績佐證材料,按照資格條件符合性逐條做好排序,並在業績描述中註明符合的具體業績條款。上傳標準參照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材料的要求。
待省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實現數據共享後,學歷、資格證書等信息將實行數據共享或數據對比,將不再需要上傳電子版材料。
四、審查推薦
(一)用人單位要發揮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結合崗位使用情況,擇優差額推薦,其中,事業單位要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無空缺崗位的按「退二進一」「退三進一」等「多退少補」辦法過渡。要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贛人發〔2003〕35號)要求,堅持「公開、展示、評估、監督」的申報辦法,認真做好申報推薦工作。健全單位內部監督機制,堅持申報數量、申報條件、推薦程序、推薦結果公開公示。
(二)用人單位要對申報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進行考核評估,嚴格把好推薦關,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一律不得推薦。要對申報人員在系統中填報的內容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規範性、完整性、時效性進行認真審查,並做好公示公開、展示工作,弄虛作假的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不得報送。
(三)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重點審查申報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上傳材料是否清晰真實有效齊備規範、上傳材料與填報內容是否一致。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註明存在問題並及時退回;對弄虛作假或舉報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申報資格並列入「黑名單」。主管部門在推薦報送前,還須以適當方式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公示。
(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要及時完成網上審查工作,對被退回材料要及時告知申報人員重新填報。省職稱辦網上受理高級資格截止時間為9月10日。省交通運輸廳網上受理省直單位中級資格截止時間為9月10日。
五、評審收費
資格審查費和評審費按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4〕523號)規定的標準收取。費用先由設區市職稱辦和省直主管單位代收,再轉交省職稱辦和省交通運輸廳。
聯 系 人:省交通運輸廳組織人事處王紹卿
聯繫電話:0791-86243553
附件: 1.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組織機構創建規則
2.主持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9年7月17日
附件1
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組織機構創建規則
登錄系統管理界面,自上而下創建所轄範圍的下級組織機構。
一、國有企事業單位按下列規則分級創建
1.省職稱辦負責創建各設區市職稱辦、省直部門、省屬單位(包括省屬科研院所、省屬高校、省屬企業等)、省人才交流中心、委託評審的中央駐贛單位組織機構帳號;
2.設區市職稱辦負責創建各縣(市、區)職稱辦、市直部門、市屬單位(包括市屬科研院所、市屬學校、市屬企業等)、市人才交流中心組織機構帳號;
3.縣(市、區)職稱辦負責創建縣(市、區)直部門、縣(市、區)屬單位〔包括縣(市、區)屬科研院所、縣(市、區)屬學校、縣(市、區)屬企業等〕、縣(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組織機構帳號;
4.省市縣各級直屬部門負責創建所屬單位組織機構帳號,省市縣各級直屬單位負責創建所屬單位組織機構帳號。
二、民營組織機構按下列規則分類歸口創建
1.民辦高校高職帳號由省教育廳負責創建;
2.民辦技工院校帳號由省人社廳職建處負責創建;
3.民辦中小學校帳號由其註冊核准機構的同級政府教育部門負責創建;
4.民營醫院帳號由其註冊核准機構的同級政府衛健部門負責創建;
5.民營企業帳號按屬地管理原則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職稱辦負責創建。
創建組織機構一律使用單位全稱(與單位公章一致),並確保準確無誤。在創建組織機構的同時,系統自動創建了系統管理員帳號,系統管理員帳號為生成的組織機構編碼。系統管理員負責創建下級組織機構和本級業務管理員,並為本級業務管理員分配角色。
附件2
主持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
單位: 申報人: 申報職務:
任現技術職務以來解決本專業疑難問題分析報告或技術工作報告。 | ||
本人籤名: 年 月 日 | ||
單位審查意見 | 應用單位蓋章 | 單位公示情況 |
單位領導籤名: 年 月 日 | 應用單位蓋章: 負責人籤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負責人籤名: 年 月 日 |
註:每頁填寫1例,最多3例,內容要準確、具體、詳實,上傳至系統其它業績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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