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懷孕期間或是在生育孩子的時候,男女雙方還是沒有婚姻關係存在,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把這種情況叫做未婚先孕,也可以叫做未婚生子,對於這一種情況,如果男方想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是不是有這個權利呢?有哪些有利的條件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來了解男方能爭奪非婚生子的撫養權嗎。
一、男方能爭奪非婚生子的撫養權嗎
男方是可以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這個是每個父母想要孩子撫養權的一種權利。
中國婚姻法規定,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二、非婚生子女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1、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
對於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於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於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兩周歲以上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
對於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撫養權的,則法院會嚴格地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下列情節可以作為法院優先考慮的因素: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對於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應當考慮其本人的意見。
三、男方爭奪非婚生子撫養權的條件
(1)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子女雖然在兩周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8)十周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