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不治,大病難醫
——整治洞庭湖下塞湖非法矮圍啟示之二
湖南日報評論員
下塞湖非法矮圍跨益陽沅江與嶽陽湘陰兩地,儼然成為牟取一己私利的「私家湖泊」。一個規模如此之大、佔據時間如此之長、也如此膽大妄為的非法工程,何以能在有關部門、單位眼皮子底下一呆就是17年?
夏順安從最初承包經營、開挖溝渠,一步步發展到壘土築堤、畫地為牢,有關部門卻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管而不治,致使下塞湖矮圍問題不斷擴大惡化,長期得不到有效制止。
這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折射出某些省直職能部門、案發地黨政負責同志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精神不實不力,是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風不實、執法監督不力、責任擔當不夠的集中體現,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祟,致使小問題演變成了沉痾宿疾。
雖說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但更好的辦法,莫若未雨綢繆。正所謂「小病不治,大病難醫」。「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小問題日積月累、任其成勢,就會演變成大麻煩,處理起來難度更大、代價更高。為了拆除下塞湖矮圍,沅江市和湘陰縣政府拆除費用巨大,更不用說更長遠的生態修復了,可謂代價高昂。這些年,很多生態環保方面存在的惡疾,都有這方面的慘痛教訓。
湖南位於長江經濟帶,自古山川秀美。洞庭湖是長江之腎,是湖南的母親湖,澤被湖湘千萬人民,其水美韻深,早已超越了一個湖泊的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幾次來到湖南,心裡始終牽掛著湖南人民,對生態文明建設更是殷殷囑託。堅決治理沉痾宿疾,確保「一湖四水」清水長流、歲歲安瀾,正是我們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堅決維護」的題中之義,容不得一絲半點的思想偏差和工作懈怠。
保護一江碧水,建設美麗湖南,抓整改、搞整治固然必要,但只有切實擔負起環保「源頭控制」的責任,盡力將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初起之時,才能跳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防不勝防、改不勝改」的泥淖,真正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生態環境是關係到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每一位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都不能尸位素餐,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能因為阻力大,就放任自流,新官不理舊帳,低頭迴避問題;不能因為是沉痾宿疾,就去找客觀原因歷史原因,不動真碰硬解決問題。在生態環保上的任何鬆勁懈怠,都是對黨的事業的損害,都是對人民福祉的不負責任。
「利民之事,絲髮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在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中,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自覺站在「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政治高度,堅決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緊盯生態環境問題抓早抓小、從嚴從快、防微杜漸,腳踏實地把每一個環節處理好,真正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到實處,堅決打贏這場推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