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忘記一個人很簡單,時間和新歡。
有的人選擇了新的良人,去撫平時間帶給心靈的斫痕;有的人選擇了老的時光,試圖將舊愛都兜轉新歡。
可我,偏偏是那個什麼都沒有選的人,因為早聽說時間是包治百病的庸醫,也早知道新歡尚留舊愛餘溫。
索性自己也就什麼都不選了,順其自然,反倒還能知足常樂。久而久之也就愈加發現,忘記這回事還真的不算太難。不知道是不是人類有天生的劣根——我看見人們都在理所當然的忘記。
「遺忘是心的縫隙,漏掉了多少珍貴的昨天?」已經忘了這是哪位大文豪的話了,現在突然記起,細嚼慢咽,認真咀嚼品味一番,倒是果真有幾分意味深長的味道。
有的人愛著愛著就淡了,有的人走著走著就散了。正如在濃墨裡兌水,縱然黑的白不了,可免不了的是一點一滴被稀釋。
不知何時開始,人們開始愛的懦弱,恨的卑微,笑的虛偽,甚至於哭也不敢放聲,為什麼我們變得如此不堪?又或者說,這個世界真的就如空中樓閣一般?
說起忘記,我就忍不住談遇見,誰叫我鍾情於納蘭容若的《飲水詞》呢——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我等的人他在多遠的未來,我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我排著隊拿著愛的號碼牌。」
那麼多寫遇見的歌,我唯獨鍾愛孫燕姿這一首。不過要是說起緣由來,那就是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事了。
「你忘了他了嗎?」
「早忘了。」
「可我還沒有說他是誰。」
這段看似狗血的對白,卻讓人細思極恐,大概這就是我們說的經歷過的人才會懂吧?
那個讓你拿著號碼牌,無論風雨也要去打人,那個在人海中無緣與你失散的人,那個讓你羞於啟齒對白的人,那個讓你臉紅的人,那個讓你眼紅的人,那個愛過你的人,那個你愛過的人。
那個人,你真的忘了嗎?
走在人生的分岔路口,站在抉擇的紅綠燈旁,你是否還在懷念過去單純美好的小幸福?你是否還在期待另一次剛剛好的再遇見?
我們的愛情到這兒剛剛好,剩不多也不少,正好可以忘掉。是真的,真的,真的沒有下一次了。
街角的冷風告訴:你往事不必追。你毅然決然的離開,不回頭就是最好的對白。
我想我們都應該聽過《再回首》,所以我們都該知道再回首,還是夢。那英說:早知道是這樣像夢一場,我才不會把愛都放在同一個地方。我想,你也曾這麼後悔過吧。
高中的生物課本上,有學到過免疫系統。一次免疫的時候,你的身體會分泌抗體消滅抗原。那你以為的第二次呢?二次免疫的時候,你的記憶B細胞會促使漿細胞更快更多的分泌抗體,最後還是會消滅它,它只會死的更快。
所以,你應該知道的,所有舊情復燃都是重蹈覆轍。
忘了吧,忘了他,忘記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Goodbye,blue sky ,goodbye,Mr.right.
作者: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