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31日廣州中院下達訴中禁令並即日生效後,全國多地的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行為被依法叫停。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工商部門獲悉,2月20日,廣州市工商執法人員在大粒沙路41號加多寶食品有限公司倉庫查封58500箱印有侵權廣告的加多寶涼茶;2月22日,廣州市荔灣區工商人員在廣州中山八路某大型連鎖超市依法查處一批印有已被法院叫停的含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字樣、涉嫌虛假宣傳的加多寶涼茶產品。廣州市工商局相關人士稱,「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近段時間加多寶大加推廣的廣告詞,已在廣州市被禁止使用。
據了解,1月31日,備受關注的廣藥集團起訴加多寶虛假宣傳案有了最新進展。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下達訴中禁令裁定書,裁定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請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
廣州中院經審查認為,根據本案證據,可以推定或確定「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系加多寶公司投放或使用。
名為「加多寶」的涼茶飲料,是加多寶公司近年生產並新投放市場的產品,不存在由其他名稱的涼茶飲料「改名」而來的事實基礎。而在此之前,紅色罐身且名為「王老吉」涼茶飲料已暢銷多年,且處於內地涼茶飲料市場的領先地位。因此,對於相關公眾而言,談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首先會聯想到「王老吉」涼茶。加多寶公司使用上述廣告語會在客觀上誤導相關公眾,使後者誤以為兩者為同一產品或「王老吉」已改名為「加多寶」。
法院認為,為避免正在實施的虛假宣傳行為對本案原告的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寶公司及在經營場所擺放相關廣告牌的彭某實施上述虛假宣傳行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訴中禁令。
王老吉大健康相關負責人介紹,訴中禁令發布後,全國範圍內已經有多家電視臺停止了「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電視廣告的播放。
廣東三環匯華律師所溫旭律師表示,法院已經依法作出禁令裁定,禁止加多寶進行「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虛假宣傳,禁令一出立即生效,且訴中禁令不受複議法律程序影響。作為媒體及廣告公司、經銷商、超市、士多、餐飲等單位、個人均應該服從法律,服從法院的禁令,有義務協助配合執行法院的生效裁定,否則將可能面臨索賠風險。據悉,目前除了相關違規廣告片外,加多寶在產品包裝等方面涉嫌違規宣傳的行為也已被依法叫停。(記者/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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