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臺灣省臺北市華山草原發生一起分屍案件。
30歲的女子高某與38歲的射箭教練陳柏謙5月31日相約在華山小木屋喝酒聊天,沒想到男方趁高某喝醉後對她性侵,事後還將對方勒斃,甚至將胸部和下體割下做標本,手段極其殘忍!
案發當天凌晨0時30分左右,高某因酒醉昏睡。陳柏謙趁著高某醉酒之際,對高某行不軌之事。
不料進行到一半時,女方突然驚醒開始反抗,還給了陳柏謙一個大耳光。陳柏謙憤怒之下,勒住高某的脖子,將其勒死。
之後陳柏謙將其分屍成13塊,並割下高某的胸部,甚至還把下體拿回家做成標本。而其它屍塊則被裝成7個袋子,丟棄在陽明山山區。
案發後,起初陳柏謙還裝作不知道,假裝熱心的幫著高某的家屬尋找高某。警方大動作搜山,在山上找到高某的屍塊。
警方拼湊後發現,高某的胸部全被平整割下,其中一隻胸部離奇消失。
警方找來陳伯謙的妻子問話,再度回到陳伯謙的住處搜索時,才發現消失的胸部竟然是被陳伯謙藏在自家冰箱當中。
警方掌握證據後,將陳柏謙逮捕。詢問陳柏謙高某另一邊的胸部下落,陳柏謙稱「另一邊我丟了」。陳柏謙家裡搜出那隻,則被製成了標本。
2018年8月,陳柏謙在上述時稱,他是先殺了高某,才性侵屍體。甚至當庭向死者家屬下跪,企圖減輕罪刑。
但陳柏謙還是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竊盜罪、毀壞屍體罪等罪,一審判處死刑。
該案件在2019年9月19日進行二審,陳柏謙卻當庭翻供否認殺人,稱許多證據的證據力不足,且其實有另外的共犯。高某是遭另一位叫Eric的人殺害的。
但陳柏謙始終不願供出Eric的本名、具體身份及聯絡方式,僅透露Eric是藝術團體的成員,時常出沒於華山草原,身材瘦高、理平頭,常至草屋找他聊天。
陳柏謙辯稱,案發當晚與高某喝完酒後,高某自行離去。是Eric來借箱子放東西時,打開箱子後才見到高某屍體。
陳伯謙堅稱自己是受Eric恐嚇:「你都看見了,我背了一條人命,再多一條也不怕。」
Eric甚至揚言要將他殺害,因此才協助分屍、棄屍並將死者胸部和下體切下作為標本。
檢方和專案小組根據陳柏謙所述口供,繪製出Eric的人物素描,再依照畫像比對人臉影像。
但辨識系統雖對比出數個與Eric特徵相近的男子,可年齡和籍貫均與陳柏謙所述不符。
法官也傳喚案發當時同在草屋內飲酒的鄭姓和蘇姓男子,兩人均未聽說過Eric這號人物。
警方調閱通訊記錄發現,陳柏謙也未曾撥打電話給Eric。陳柏謙再度辯稱Eric都親赴他的住處,因此無通訊聯繫。
然而,監視器影像、手機解析及種種證據,均無法證明Eric這號人物的存在,最後法院認定全案為陳柏謙一人所為,宣告此案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