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官殺混雜?通常來說,只要八字有官有殺我們就認為是官殺混雜的表現。因為正官與七殺有著本質的區別,官即是官,殺即是殺。至於官多當殺看以及殺多當官看只是為了跟大家說明官殺的兩面性。但是根據古人的經驗總結,有些情況下是可以混的,有些情況是不能混的。存在似是而非的時候。所以我們必須先弄清楚哪些是能混的。
1,年月官殺相連不屬於官殺混雜。
2,同柱官殺不論官殺混雜。
3,藏殺露官或者藏官露殺不論官殺混雜。
4,身弱透印不論官殺混雜。
5,官殺被合入庫或者其一逢三合三會局不論官殺混雜。
6,從弱或者從強格不論官殺混雜,尤其是從殺格,從兒格,專旺格。那麼,什麼情況下又不能混呢?
很簡單,只有三種情況:
1,天幹官殺混雜,各自結黨或者有根。
2,地支官殺混雜,又沒有其他十神來解救。
3,人元藏幹官殺混雜,這種情況情節較輕,一般不予重視。所以最常見的就兩種。
官殺混雜的弊端。官殺都是克我之神,正官乃異性相剋,為有情之克,稱為正氣官星。七殺乃同性之克,為無情之克,稱為兇惡之神。但是根據陰陽對立轉化的原則,善惡之間是可以互換的。比如正官過旺代表對我們管制約束過多,又比如惡神如果駕馭得力照樣可以化為權柄。但若命局中存在官殺混雜的情況,就容易善惡不分,好賴不辨,是非不明。正官清正,七殺兇頑。
如果官殺混雜,則官將不威,正義難揚,惡人囂張,製造混亂,運途阻滯,困難艱辛,嚴重的甚至貧賤甚至夭亡的都有。好比君子與小人勾結廝混,日久受其感染,利令智昏,欺壓良善。又好比官匪勾結,沆瀣一氣,刑案頻發,永無寧日。輕則惹是生非,目無法紀,兩院之災,刑事訴訟或者血光之災難免,重則牢獄枷鎖,重傷甚至死亡。所謂兩院之災其實就是醫院,法院。至于吉兇程度又與日主旺弱有關,日主旺喜克則官殺混雜之兇危害不大,情節較輕。日主弱而忌克,若逢官殺混雜則兇力大增,後果嚴重。
官殺混雜對女命尤為重要,因為女命的官殺不僅代表領導長輩,小人惡人,還是女命的夫星,代表對象,異性,丈夫。輕則遇人不淑,逆來順受,婚姻不順,爭吵廝打,晚婚再嫁。也可能勇於獻身,甘願當情人甚至小三小四。重則遭遇強暴,通姦重婚,多婚多嫁,或者被人威逼利誘,上當受騙等。
官殺混雜的影響大致有以下幾點:
1,日主喜克,官殺並見,其兇減半。
2,日主忌克,官殺並見,其兇更顯。
3,用官見殺,八字不清,輾轉磨折。
4,用殺見官,命局淆亂,奔波操勞。
5,用官混殺,有神去殺,兇而不兇。
6,用殺官混,有神去官,逢兇化吉。
7,用官混殺,殺旺不去,兇不可免。
8,用殺混官,無神去官,兇必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