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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總歸是詩,寫出來,也分不清到底什麼派——高蹈派的德·列爾(Leconte de Lisle)所寫,象徵派的魏爾倫(Paul Verlaine)所寫,我看看都差不多。論小說,浪漫主義、寫實主義,還分得清。詩、詩人,本來是糊塗的,若要把某詩人歸於某派,其實難。這也是詩的好處,詩人佔了便宜。上次講過畫小孩子最難,小孩通體不定型,不易著筆,詩人便是小孩,沒法歸類於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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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贊維尼的人品風範,一是敏於感受,二是堅強而上進。拉馬丁的悲哀是個人性的,維尼的悲哀是人類全體性的。他因此通向仁慈,境界開闊。他有一篇小說,可惜名字記不起了,寫一青年被人謀殺,情節奇妙而充滿詩意。我讀了大為感嘆,詩人該像維尼那樣,參透人情世故,依然天真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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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塞(Alfred de Musset,1810—1857)。十足巴黎風的法國才子,終生不做事,沉溺於醇酒婦人,消耗生命和感情。詩的調子是哀傷的,二十歲就發表作品。此後十年繼續寫詩、戲劇、小說,曾與喬治·桑戀愛,分離後很痛苦,為此寫了不少抒情詩。繆塞的抒情是狂熱的、豪放的,他很崇拜拜倫,論藝術上的精深,他勝拜倫一籌,當然,拜倫的光彩雄偉,無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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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十歲之前與戈蒂埃好好打過一番交道:那時我要當個純粹的藝術家(現在不純粹了,關心政治、歷史,雜七雜八),戈蒂埃說他喜歡鮮花、黃金、大理石,他不在乎酒,而在乎酒瓶的形式,又說「耶穌並不是為我而來到世界」。單是這些,我就跟他合得來。讀他的《莫班小姐》(Mademoiselle de Maupin)、《琺瑯與螺鈿》(maux et Camées),附和福樓拜對他的嘲笑:「可憐的戈蒂埃,詩句寫得這樣好,就是寫不好一首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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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不急於成功,寫了四十多年,幾乎每部小說都很成功。他怎麼活呢?莊子是要飯的,陶淵明借米,西蒙到底是法國人,他種葡萄,養寫作。這樣一來,我倒也替他放心了——陶潛要是不種菊花,種葡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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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巴爾扎克,讀左拉,要有耐力,要花工夫。一拿起都德的書,輕快,舒適,像赤了腳走在河灘的軟泥上,感覺好像早該這樣享受一下。都德,可說以心腸取勝。這個人一定好極了,可愛極了,模樣溫厚文靜,敏感,擅記印象,細膩靈動。偶現諷刺,也很精巧。其實內心熱烈,寫出來卻淡淡的,溫溫的,像在說「喏,不過是這樣囉」,其實大有深意——也可說沒有多大深意,所以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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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田為人平和,新教徒受舊教徒迫害,起來報復,他認為何必害來害去,既為新教徒辯護,也為舊教徒辯護。我總把他看成懷疑主義家譜裡的前輩。「將容忍和自尊保持得最好的人。」這是我對他的評價。容忍,最大度的容忍,自尊,最高度的自尊。我自勉,也共勉。但很難做到。我在獄中曾經想起蒙田的一句話,這句話,是他引自一位古代水手的:「哦,上帝,你要救我就救我,你要毀滅我就毀滅我,但我時時刻刻把持住我的舵。」國王對他說:「我喜歡你的書。」他馬上說:「那麼,你應該喜歡我的人。」可敬可愛!他憎惡狂熱的信仰,恐怖的行為,殘酷的刑罰。論及「人道主義」,不要忘了蒙田。
供稿:昕餘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