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2歲的王來明,山西大同人,在內蒙古政法系統工作長達36年, 2011年4月開始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直至去年7月卸任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調任自治區政協常委,他在公安廳副廳長任上工作了8年之久。
王來明的落馬只是內蒙古政法系統反腐風暴中倒下廳官之一。兩天前,王來明的老上司,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被逮捕,他曾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而此前, 王來明共事多名公安廳同僚已落馬、受審。
據官方簡歷,王來明1958年2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王來明出身籃球運動員。1977年3月,剛滿19歲的王來明,成為內蒙古自治區體工隊籃球運動員,在這裡打球4年多。40年後,已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的王來明,仍球技不老,還曾在公安廳組織的「忠誠杯」籃球比賽現場為球隊助戰。
1981年7月,王來明考上內蒙古體校體育理論專業,學習兩年,畢業後沒有像同班大多數同學那樣進學校當體育老師,而是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選中,成為一名幹部。
此後,王來明在呼和浩特市檢察系統工作了近19年。他從助檢員幹起,曾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2年2月,王來明調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在這裡工作9年多,歷任反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
2011年4月,53歲的王來明調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躋身副廳級。此後,王來明在公安廳的工作仕途順暢,2014年12月,作為副廳長的王來明躋身正廳級,再過一年又升任廳黨委副書記。2018年1月,作為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的王來明,還兼任自治區政協常委。
2019年7月,61歲的王來明卸任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退居二線,任自治區政協常委。
王來明在政法系統36年的仕途上,前期在檢察院系統工作了28年,之後任職公安廳副廳長8年之久,可謂是「老政法」。
王來明曾於2002年2月至2011年4月這9年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先後擔任反瀆職侵權檢察處處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在任內他曾查處多起貪腐大案。如2004年王來明參與查辦了內蒙古公安廳交警總隊原政委韓永慶、副總隊長趙九祥、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副局長宋日啟等10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受賄,為大量「無進口證明」汽車上戶、轉籍,給國家造成8000多萬元特大損失的案件。
在王來明卸任自治區公安廳工作前夕,今年1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深入整治「四官」問題淨化機關政治生態動員部署會議,深入整治廳機關存在的「懶官、庸官、乖官、巧官」問題,嚴肅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時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王來明出席會議並講話。
他指出,相比違法亂紀,「四官」問題看似問題很小,但是影響很壞,破壞力很強,是政治生態的隱形「汙染源」。廳機關絕不能低估「四官」問題對公安工作的「負效應」,「四官」事實上就是一種腐敗。王來明在會上針對「四官」問題給出了解決舉措:一是通過強化「馬上辦」作風整治「懶官」問題;二是通過強化「成績單」意識整治「庸官」問題;三是通過樹立「重實幹」導向整治「乖官」「巧官」問題。
王來明的落馬只是內蒙古政法系統反腐風暴中倒下的廳官之一。近兩年來,內蒙古政法系統掀起反腐風暴,多名公安廳官員先後落馬。
王來明的落馬前兩天,12月2日,最高檢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明決定逮捕。馬明一年前在任上落馬,他曾於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是王來明的頂頭上司。
今年11月16日馬明被「雙開」。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城稱,經查,馬明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巨額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住宿安排,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大肆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系統的政治生態;追求物質享受,既要當官,更要發財,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在案件辦理、企業經營以及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再往前看,2018年10月31日,內蒙古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被查。今年7月,孟建偉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一審被判刑16年。法院查明,孟建偉斂財超2000萬元;有2144.7917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還非法持有獵槍四支、獵槍子彈955發。
2018年11月1日凌晨,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李志斌在公安局休息室內自縊身亡,時年51歲。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趙雲輝落馬。今年9月16日,趙雲輝被控涉嫌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受審。公訴機關指控,趙雲輝受賄跨度長達17年,受賄共計1864餘萬元,有價值697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非法持有槍枝。
梳理履歷發現,馬明曾於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趙雲輝2013年5月被提拔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孟建偉2010年就開始擔任公安廳副廳長,2015年調任自治區政協;李志斌2015年12月從赤峰市公安局長任上提拔為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上述四人均是王來明在自治區公安廳任副廳長期間的共事同僚。
內蒙古政法系統反腐風暴,震心則是「大老虎」邢雲。2018年10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他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去年12月邢雲被判死緩,其斂財數額高達4.49億元。
邢雲落馬後,在當地政法系統引起連鎖反應,震蕩頻繁。根據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邢雲落馬至今,內蒙古政法系統多名官員出現問題,涉及自治區以及呼和浩特、通遼市、興安盟、包頭市、錫林郭勒盟、赤峰市等多地市的20多名主要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