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載道,職責所系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國文聯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作協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提出「文以載道,以文化人」的希望和要求。「文以載道」的文學傳統在中國源遠流長。柳宗元提出「文以明道」,韓愈提出「文以貫道」,周敦頤提出「文以載道」,其意大體相近,都是強調文章是「道」的載體,文章的功能在於承載、闡明、傳達「道」。文以載道,作為我國文學的一個優秀傳統,長久以來發揮了傳播真善美、針砭假醜惡的功能,在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發展中功不可沒。近現代以來,文以載道的傳統得到有理想、有責任的文學家藝術家們的繼承和發揚,他們用文學藝術的形式鼓與呼,為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新時期以來,文學家藝術家自覺發揚文以載道的傳統,喚起人們關注現實、思考社會、展望未來,使文學藝術在改革開放中起到了時代先鋒的作用;它不斷挖掘反映現實、人生的深度,不斷提高表現社會、精神的高度,為塑造健康人格、鼓舞大眾精神、推動民族文化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可見,「文以載道」的文學藝術在社會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影響是深廣的。
文以載道的理念強調文學藝術的目的、功能、方向,強調文學藝術的現實性、社會性、導向性。但它和文學藝術所追求的藝術性並非矛盾,而是一致的。優秀經典之作,也往往都是「載道」之作;而「道」也需要完美的「文」來承載。在這裡,「文」使「道」彰,「道」使「文」傳,「文」與「道」做到了完美統一。與之相反的是,西方自康德以來的近現代文學藝術思潮特別強調文學藝術的非功利性,強調為藝術而藝術的觀念,以便文學藝術獲得自由的、獨立的地位,從而復歸文學藝術本位,成為純粹的文學藝術、真正的文學藝術。這樣的思潮對我國新時期以來文學藝術觀念也產生了影響。但嚴格說來,這樣的文學藝術觀念只能是一種理想或幻想。文學藝術家作為個體的、活生生的人,不能沒有思想情感;作為表現人的生活和精神的文學藝術,不能不表現思想情感;而思想情感又不可能沒有價值取向。這樣,文學藝術又怎能成為完全非功利性的文學藝術呢!實際上,文學藝術不可能離開「道」、也不可能不「載道」;文學藝術如果離開了「道」,就只剩下一套形式的空殼,這樣的文學藝術作品又怎能成為純粹的、真正的文學藝術呢?對於文學家藝術家來說,不是要不要「文以載道」的問題,而是如何「載道」和「載」什麼「道」的問題。在這方面就顯示出文學家藝術家的智慧和追求,同時也將決定文學藝術作品的境界和生命。如果說「言而無文,行之不遠」的話,那麼,某種程度上講,「文不載道」,也將「行之不遠」。
文以載道正是文學家藝術家社會責任與人文情懷的體現和實現。文學家藝術家也是人,也是社會的一分子,他理應承擔起一份社會的責任。那麼,他承擔社會責任的方式,就是用自己手中的筆,來創作「載道」的文學藝術作品。優秀的文學家藝術家的獨特之處,就在於:他具有追求美好人生的願望,能敏銳地把握生活的本真,具有道出「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筆下所無」的東西的本事;他既是在說自己的心事,又是在替他人張目;即便是描寫醜惡,他的胸中也抱有美善;即便是批判,也是因為他懷有理想。他的創作衝動,就來源於這種古道熱腸,來源於一腔熱忱,來源於大我、超我的要求;一句話,他能夠通過感性的形式來表現普遍抽象的「道」。對於嚴肅的、真正的文學家藝術家來說,文學藝術已經和他融為一體,成為他的第二生命。這樣,文學藝術就不是用來「玩」的,而是文學家藝術家生命的外化,寄託著他的思想、情感和嚮往。同樣,對他來說,文學藝術也不是那麼好「玩」的,而是嘔心瀝血、賦予美好形式、塑造鮮活生命的創造物。因此才有「文如其人」的說法。優秀的文學家藝術家在其文學藝術的創作中往往能自覺地實現「文」與「道」的統一,不斷探索、創新藝術形式、表現手法,不斷開掘生活、人性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升思想、精神的高度和精度,用真善美來感染人、引導人、鼓舞人、塑造人,起到靈魂工程師的作用。
事實上,文以載道的理念並未妨礙、壓抑文學藝術的發展,因為文以載道是一個具有極大開放性的命題,我們完全可以從廣義來說,它所要求的就是要用新穎完美的形式來表現真善美的內容。現在很多人認為文學藝術應當無邊界,強調創作自由,強調表現自我,強調表現人性。這些觀點應當說都有其合理有效的一面,但如果在強調創作自由、強調表現自我、強調表現人性的時候缺乏應有的文學藝術的自覺追求和約束,這樣的創作將很難取得應有的成效,因為這樣的創作沒有考慮文學藝術的社會性和公共性,以為個體的便是社會的、獨特的便是公共的;片面地強調了一個方面而忽視了另一個方面,是難以表現具有普遍價值之「道」的。因此,對於文學藝術來說,「文以載道」應當是以個人獨特的方式呈現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東西,即「道」。這裡的「道」,當然不應是狹隘的一己之道,也不是束縛人性、壓抑科學的腐朽低俗之道,更不是歪門邪道,而是真善美之道。對於「道」的深刻把握和自覺表現,有利於提升文學藝術的境界。文學藝術作品因為有了真實科學的「道」,其表現生命、揭示生活的能力將得到有效提升,其感染人、塑造人的能力也將得到有效提升。
一段時間以來,文學創作是「碼字」、文學家是「碼字工」的說法得到不少人的認同。這種說法的立意如果只是在於打破文學家、文學創作的神秘性、高貴性,特別是將文學家從各種條條框框下解脫出來,還是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如果這種說法的目的只是在替放棄社會責任、不顧社會影響的創作尋找理由,那麼它就不利於文學家和文學創作的發展。《易經》云:「取法乎上僅得乎中,取法乎中僅得其下。」文學家藝術家如果沒有高遠的追求,沒有仰望星空的敬意,而是僅僅滿足於掙錢餬口,僅僅滿足於娛樂宣洩,恐怕難以創作出流傳久遠的精品傑作。
現在還有一種娛樂的文學藝術。在一些人眼裡,這樣的文學藝術似乎是無功利的文學藝術,體現了文學藝術的解放與人性的自由,體現了所謂「遊戲」的精神。這種文學藝術的極端是「娛樂至死」的文學藝術。這樣的文學藝術其實已淪為娛樂的工具。娛樂本來就是文學藝術的一項重要功能。沒有娛樂性,文學藝術就不是文學藝術;但是,單有娛樂性,文學藝術也不是文學藝術。現在一些人片面追求娛樂性,片面追求刺激、「笑果」,用各種離奇、驚悚、血腥、色情、感官、欲望等等的東西來吸引讀者、觀眾。這種「文學藝術」的流行不僅遮蔽了有品位、有思想的文學藝術,而且用「娛樂至死」取代「寓教於樂」,消解崇高,嘲諷善美,讓人性中醜惡的一面無所顧忌地釋放出來,無益於甚至有害於人們身心的健康和諧。這樣的「文學藝術」很難說是有理想、講境界、負責任的文學藝術。
其實,「文以載道」與創作自由並不矛盾;它反而要求文學家藝術家能夠從名韁利鎖中解脫出來,做到淡泊名利、寧靜致遠。文學藝術的創造是要求對生活、對現實有所超越的。沒有超越的文學家藝術家是短視的;沒有超越的文學藝術是平庸的。正如王國維在他的《人間詞話》裡說的:「詩人對宇宙人生,須入乎其內,又須出乎其外。入乎其內,故能寫之。出乎其外,故能觀之。入乎其內,故有生氣。出乎其外,故有高致。」如何超越呢?除了創作時要與生活保持一定距離外,還要用一定的眼光、一定的高度來審視生活;同時,還要保持一顆童心,對生活、對文學藝術一往情深,能夠排除非文學藝術因素的幹擾。現在一些文學家藝術家把名利看得很重,把「載道」看得很輕,一旦成名就再也無法超越,為名所累、為利所系,不能開展獨立的、自由的、認真的創作活動。這種情況對於文學家藝術家本人來說是個悲劇,對於社會來說也是個損失;因為他的才華、他的精力、他的生命,都消耗在沒有文學藝術價值、沒有社會價值的活動中,消耗在一時之作、應景之作的炮製中。而有追求、有責任的文學家藝術家則往往能夠潛心藝術、耐住寂寞,用「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寫一句空」的精神進行創作,用生命實踐「文以載道」的理念。這樣的文學家藝術家往往能夠取得較高的成就。由此可見,「文以載道」與文學藝術本身並非對立的關係,相反,還能夠促進文學藝術的發展提高。
總之,文學家藝術家應當有「文以載道」的自覺,擔當起「以文化人」的崇高責任,創造出無愧於時代、無愧於民族、無愧於人民的優秀作品。 (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