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郭敬明發布了一條微博,對自己的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女士的小說《圈裡圈外》一事公開道歉,這是一個遲來15年的道歉,郭敬明如今財富和名氣都堪稱一線文娛從業人員,伴隨他財富和名氣增長的還有外界對其拒絕就抄襲行為道歉的質疑和不滿。
今天的這個道歉微博也將15年的這樁抄襲公案再次呈現在了公眾面前,事實到底是如何?我們也得以從當事人今天的表態中看個究竟,為什麼郭敬明今天在來道歉?莊羽會接受嗎?道歉後如何處理事件的下一步走向?
1、抄襲事件的事實是如何的?
根據郭敬明微博的講述:2006年法院判決我的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女士的小說《圈裡圈外》,法院當時做出了判決:1賠償莊羽女士20萬元;2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或者直接將判決書內容刊登在報紙上。
從這段表述中可以知道,郭敬明抄襲行為是被法院判決成立了的,所以這是事實無疑了,判決結果有兩個,一個是賠償20萬,第二個就是在《中國青年報》公開道歉,或者直接將判決書內容刊登在報紙上。
郭敬明當時賠償了,同時選擇將判決書內容刊登在報紙上,這從法律上角度上來看,郭敬明是執行了法院的判決的,在法律操作層面並沒有問題,但是他沒有道歉,這番操作,法律上沒有問題,但是道德上是無法讓人認同的,此後多年對此事也對此事耿耿於懷,甚至成為了不能提及的逆鱗,誰提跟誰翻臉!
這也說明他對此事在內心是不想面對的,也不願意承認錯誤,只是迫於法院判決而選擇在法律層面執行,但是內心並不認錯,法律可以懲罰一個人,但是無法讓一個做錯事的人真正內心認錯悔改,那麼什麼才能讓人認錯?這個東西在下面進行分析。
2、莊羽接受道歉嗎?
在今天早上8點33分的時候,莊羽女士也發布微博,首先對這個遲來15年的道歉表示接受,同時對郭敬明提出的將《夢裡花落知多少》這本小說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的版稅以及全部收益賠償給她的提議也選擇了回應。
她的回應是:建議將《圈裡圈外》這本小說出版後獲得的線上線下所有版稅以及全部收益同《夢裡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併在一起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
對於莊羽的這個建議,郭敬明也很快就進行了回應,說會按照莊羽的提議一起成立基金,一起營造更好的創作環境,並再次表示道歉。
不得不說莊羽處理得非常恰當,選擇接受道歉是一種大度,選擇撐起範剽竊基金是一種制度,讓剽竊者用剽竊的作品的收益成立範剽竊基金這是對剽竊者最好的監督。
郭敬明的回應也非常誠懇,對莊羽的建議也全盤接受,這是選擇和自己的過去和解,對自己過去犯過的錯選擇直接面對,不僅送上了公開道歉,而且用抄襲的作品的收益成立範剽竊基金,為創作行業的長遠健康、文明發展建立了保障。
這樣的結果對雙方都需要巨大的勇氣和智慧,尤其是智慧!
3、郭敬明為什麼會道歉?
從郭敬明自己的表述來看,其實這15年以來他也背負了巨大的枷鎖,抄襲事件是一個無法癒合的傷口,不敢撕開,更不敢面對。此時選擇道歉,是因為到了一個臨界點,心理的臨界點也是年齡的臨界點,因為馬上就要跨入40歲的人生中點。
俗話說,人生四十而不惑,或許此時是真的自己想通了,想和自己的過去和解了,直面過去才能放下包袱。
對行業來說,這是大幸,一個抄襲者成為反剽竊基金的建立者,成為淨化行業的力行者,這是多方多贏的。
那麼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任何事情的反轉也許也是因為不得已,凡事不過名利二字,15年如果選擇道歉,那麼抄襲罪名坐實,其實當時法院雖然判決了,但是法院的判決和輿論以及民眾所知道的並不是完全相符的,比如筆者我吧 ,我是聽說郭敬明抄襲了,但是我並不知道這是事實,更不知道這是被法院判決的事實!所以,那個時候郭敬明選擇不道歉,那麼就可以在自己的粉絲中繼續獲得支持,這對自己是利益最大化的。
有很多人的成功既有自己努力的結果,也有不光彩的手段,郭敬明就是如此,而一個人往上攀爬,必然是要被主流所接納的,否則永遠難以登上大雅之堂。
這些年郭敬明的角色已經變更,已經不再是過去那個自己碼子求取財富和名氣的作家,而是一個老闆、一個導演、一個導師,這三個身份都必須獲得主流輿論的認可,都必須是行業規則的捍衛者,而非是破壞者,否則一定會翻車,人生好不容易走到現在的巔峰,如果翻車,那麼就是大跟鬥。
不久前郭敬明以及於正遭受了同行集體抵制,而且官媒也點名批評,這個事情重要嗎?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沒有官媒的認可,你還這麼招搖,那麼你是很難走遠的。也許某個時間你的作品就無法上市了,也許你就不能再做導師了,沒有平臺給你流量,你的商業帝國的瓦解也不過是時間問題。
4、道歉源自真心還是利益?論跡不論心!
而同時了,郭敬明的電影《晴雅集》目前正在各大影院上映,目前票房3.55億元,如果遭遇抵制,尤其是官方的抵制,那麼損失是很重的,還有一部正在上映的電影是《如果聲音不記得》,目前票房3.33億元。
票房即利益,未來還會有更多的電影上映,這是郭敬明的利益,所以,在此時郭敬明選擇公開道歉是一個十分明智的抉擇,識時務者為俊傑,無論是自己心理真的和過去和解了,真誠的直面過去了,還是因為現實商業利益的考量,這都是一個最佳的破局的行為,如果不以此種方式破局,那麼未來商業利益的損失會如何?
我們每一個人都會面臨很多抉擇,參考的因素無非是情理法律和經濟利益,考慮哪一個多一點因時因地而不同,但是效果也會截然不同,一個社會需要有積極正向的價值觀導向,如果只是以經濟利益為導向,那麼對某些人而言,也只有經濟利益受損的巨大風險才能改變他們的行為和口風!公序良俗的道德也遠不如商業利益來得重要。
真心和假意,難以分辨,只有公檢法才具有最終的裁決權,但是行為是可以看到的,在創作者行業,你的真心當然是論跡不論心!
堅決抵制抄襲的實質性行為才是「真心」的表現,道歉是第一層次的表現,建立反剽竊基金才是更深層次的實質性行為。
原諒不原諒,每個人都有選擇,當事人都已經在第一時間選擇原諒了,當然作為讀者、觀眾都有自己的權利去選擇,用腳投票就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是你,你選擇原諒還是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