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身患高血壓、冠心病的人來說,平日裡一朝不慎的情緒激動都可能導致疾病的突然爆發,在這種情況下一旦不能接受及時的救治,很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甚至危及生命。
聽說過鄰居之間吵架導致對方病發猝死賠償的案例,但是鄰居之間因為開玩笑導致對方病發的事跡卻鮮有耳聞。然而近日,發生在去年貴州省遵義縣的一起案例卻被眾多媒體爭相報導,吸引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去年年初,貴州省遵義縣的年輕小夥周某在到家附近的小賣部購買商品時,遇到了自己的鄰居苟某,由於兩人年齡相仿,平日裡關係也不錯,便在小賣部的門口互相聊了起來。期間兩人之間互相開著玩笑,彼此氣氛相當融洽,不時傳來二人哈哈大笑的聲音。
就像年輕人平日裡聊天開玩笑一樣,二人之間不僅有說有笑,甚至還彼此推搡,然而正在二人樂得不知所以之際,鄰居苟某卻忽然之間變了臉色,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
看到對方這樣,原本周某還以為對方在和自己開玩笑,並笑著對對方說「別裝了」「快起來」,然而此時倒在地上的苟某卻依舊沒有絲毫的動靜。看到對方不像是在開玩笑,周某這才感覺到不妙,他趕忙蹲下來查看,只見此時的苟某不僅一幅痛苦的模樣,更是面色發紫、呼吸困難。
見到苟某如此,年紀輕輕的周某一下子慌了,當時他就「嚇壞了」。然而,被「嚇壞了」的周某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對苟某進行救治,也沒有呼叫旁邊的人一起幫忙救助苟某,反倒是扭頭跑回了家中。
在周某「逃跑」之後,小賣部的老闆聞聲出門查看,這才發現倒在地上的苟某,於是他便趕忙叫來了苟某的家人,然而在苟某的家人到達現場之後,倒在地上的苟某已經沒有了呼吸。
儘管大家在第一時間把苟某送到了醫院,醫生經過一系列的救治依然沒能挽救苟某的生命。
事發之後,苟某的家人了解到在苟某發病之前曾經和鄰居周某之間開玩笑打鬧,苟某的家人隨即便找到周某進行理論,指責周某沒有第一時間對苟某進行救治。然而面對對方的指責,周某不僅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反倒態度還十分蠻橫。
無奈之下,苟某的家人報了警。報警之後,在徵得苟某家屬同意的前提下,警方對苟某的屍體進行了屍檢以確認其死因,最終確認苟某因為冠心病突發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在對案情有了充分了解之後,當地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將周某抓捕歸案。
警方認為,作為鄰居,周某應該知道自己的鄰居患有冠心病,在這樣的前提下,還與其開玩笑打鬧導致對方病發,更嚴重的是,在明知對方病發倒地需要救治的情況下,周某不僅沒有第一時間報警施救,反倒是逃回家中,因此,周某理應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雖然後期警方在提請檢察院對周某進行逮捕時,當地檢察院認為周某並不知曉周某的病情,也不知曉這種病病發時的嚴重性,但是,雙方之間的玩笑導致苟某病發死亡已是既定的事實,在這起事件中,周某的行為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最終經過多次的調節協商,周某賠償了苟某家屬6萬元。
其實在這起案件中,雖然周某與苟某鄰裡之間原本只是開玩笑,但是這個玩笑也的確成了對方病發的誘因。
如果在對方病發之後,周某能夠及時的對對方進行救治,或許就能夠避免對方的死亡。然而在明知對方病發的情況下,周某卻因為害怕「逃跑」,很明顯的是應該救助而沒有救助,主觀上存在著一定見死不救的嫌疑。讓周某賠償相應的民事責任,合理合理,理所應當。
一碼歸一碼,因為玩笑導致對方病發,在這起事件中,可以說「逃跑的周某」賠償6萬一點都不冤!
原本二人之間是關係較好的鄰居,鄰裡之間平日開個玩笑打個招呼無可厚非,正所謂「遠親不如近鄰」,但是在鄰居遇到危難之際你卻逃之夭夭,這是什麼「塑料友誼」?
即便不是因為你與鄰居開玩笑導致對方病發,即便這件事與你沒有任何的關係,看到平日裡關係不錯的鄰居出了事,你又如何能夠做到置之不理?
也許有人說周某年輕,經驗不足,很明顯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與經驗無關。救死扶傷本應是本能,更何況對方是你熟知的鄰居。
周某的「逃跑」不單單是因為被「嚇到了」,可能更多的還是為了逃避責任,但是如果你以為跑回了家就能夠逃脫責任的話,那就真的有些異想天開了。
這件看似「奇葩」的賠償案例其實並不「奇葩」,它的發生也正好給我們提了個醒,出了事並不怕,出了事之後就要勇於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你想要跑,只會讓事情更糟,你再能跑,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