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11月末結構性存款餘額約為7.46萬億,環比上月壓降4807億。今年結構性存款1-4月連續回升後,至4月末達到歷史峰值。不過5月後連續7個月下降,主要因為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壓降結構性存款。
如以銀行類型看,11月結構性存款餘額下降,主要由中小銀行結構性存款壓縮3400億所致。
依據央行信貸收支表統計範圍,大型銀行為本外幣資產總量大於等於2萬億元的銀行(以2008年末各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總額為參考標準),包括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國開行、交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即六大行+國開行。
中小型銀行為本外幣資產總量小於2萬億元的銀行(以2008年末各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總額為參考標準)。所有股份行均包含在中小型銀行範疇內。股份行因結構性存款規模較大且依賴較高,是結構性存款壓降主力。
結構性存款的底層資產為存款,具有保本特性,其產品設計上往往配置很小比例的期權來實現與利率、匯率、股市指數等的掛鈎。作為期權的買方,損失是有限的,最大損失為支付的期權費,收益卻可能很大。
比如,一款期限12個月掛鈎滬深300指數看漲的結構性存款,1年期存款FTP利率為3%;將本金的1%配置滬深300看漲期權,期權行權條件為若到期日滬深300指數高於買入日,兌付期權買入金額的2倍,否則為0。不考慮手續費管理費等,若到期日滬深300較買入日上漲,則收益率為(1-1%)*3%+1%*2=4.97%;若下跌,收益率為(1-1%)*3%-1%=1.97%。
結構性存款作為主動存款工具,2017-2018年規模快速增長。結構性存款巔峰時期,規模超過12萬億元。2020年5月以來,受結構性存款壓降影響,結構性存款下降明顯。11月末的結構性存款餘額相比去年末回落2.1萬億,相比4月末的峰值回落4.7萬億。
多家媒體今年5月報導,監管部門曾對部分銀行進行窗口指導,要求結構性存款規模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壓降至年初規模,並在年內逐步壓降至年初規模的三分之二。如按此計算,12月還將需要壓降約1萬億的規模才能達標。
東吳證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師李勇表示,對於結構性存款壓降的監管要求,中小型銀行面臨的負債端壓力將明顯大於大型銀行,原因有二:
一是前4個月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增長較多、較快,中小型銀行壓降更加不易、壓降壓力更大。
二是中小型銀行對結構性存款依賴性更強,這是由於中小型銀行自身品牌優勢不足,難以只靠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傳統存款工具來獲取資金,要依靠更多高息攬儲工具來吸引儲戶。
「由於套利空間較大,今年初結構性存款規模大增,監管層打壓銀行結構性存款,實質是打擊高息攬儲,降低銀行負債成本,從而達到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目的,支持企業生產和復甦,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李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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