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報融媒記者 鄭微 通訊員 閆士亮 韓鈺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你申報了麼?關乎每個人的「錢袋子」的事只剩最後幾天了!徐州市稅務局提醒廣大納稅人,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將於6月30日結束,尚未完成年度彙算申報的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申報,以免影響享受稅改紅利或者產生涉稅風險。
■年度彙算不等於退稅
自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開始以來,不少納稅人申報並收到了退稅,於是有些納稅人就認為,辦理年度彙算就是辦理退稅。徐州市稅務局工作人員介紹,這種觀點其實是一種認識誤區,當前的個稅彙算是將2019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即綜合所得)加總後應納的個人所得稅與已預繳的稅款相比較,多退少補。簡單歸納就是:預繳多,應退稅;預繳少,須補稅。
記者從市稅務局了解到,通常有幾種常見應退稅的情形。具體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常見應補稅的情形: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彙算時收入合併後適用的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除工資薪金以外,納稅人還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情形。
■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
「我們公司去年每個月都給員工代扣代繳了個稅,員工都不需要做個稅彙算。」徐州市稅務局彙算引導網格員在上門輔導時,某科技公司財務人員如是講道。網格員耐心解釋:該公司並不能掌握每名員工收入及扣除情況全貌,不能簡單代替員工判斷是否涉及年度彙算。在輔導過程中,網格員成功幫助該公司幾名員工申請退稅。員工張先生很激動:「去年出去做項目獲得的一筆勞務報酬,沒想到年度彙算把稅款還給退回來了,切實感受到國家的稅改紅利!」
徐州市稅務局建議,納稅人可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查看、確認或補充完善本人綜合所得相關信息,避免因判斷不準確而無法享受退稅,或者逾期未繳納應補稅款而承擔涉稅風險。
■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
在個稅年度彙算專場培訓會上,一名納稅人問道:「不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就可以不補稅了嗎?」徐州市稅務局工作人員耐心解釋:「納稅人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查看收入及納稅明細情況,並可享受預填報服務、快速算出應退/補稅額。如果有應退稅款,可以選擇放棄;但如果有應補稅款,即使不下載個人所得稅APP、不做任何操作,納稅義務始終存在。」
國家規定,納稅人若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或者補稅金額不足400元的屬於豁免彙算義務情形,因此符合上述條件的納稅人可享受豁免申報。反之,補稅須在6月30日前完成。未按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將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還可能將面臨稅務行政處罰,甚至會對個人納稅信用產生影響。
此外,徐州市稅務局還特別提醒,申報退/補稅時,這一步一定要做——已辦理年度彙算退稅,要提交退稅申請;已辦理年度彙算補稅,要及時繳納稅款,避免影響納稅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