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12:43:17 來源: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關於2016年度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扣款安排的通知
個體靈活就業參保人員:
根據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1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核定工作的通知》(烏人社〔2016〕112號)的要求,現將啟用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一)2015年全區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3004元,月平均工資4417元。
(二)參加養老保險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按上年度自治區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4417元作為繳費基數;對從事靈活就業且收入較低的人員,可按上年度自治區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或50%,即2650元或2209元申報繳費基數。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額按參保人員選定繳費標準的20%繳納。
(三)2015年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4451元。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5%,退休人員繳費比例為4%,大額醫療補助金繳費比例為0.5%。
二、社保局扣繳社保費時間安排
(一)市社保局自2016年6月起,每月將在2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按照新的繳費標準劃扣當月社保繳費。
(二)對於在2016年1月至5月因繳費基數發生變化,造成需辦理1月至5月基差補交的,市社保局將於6月22日進行1月至5月基差批量劃扣。
請廣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相互轉告,並在社保費劃扣之日前,足額存入社保費,確保劃扣成功,相關待遇正常享受。
附件:2016年度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xls
備註:1.本年要求變更繳費標準的參保人員,請按上表標準將6月份應繳費款及1-5月補差金額一併存入申報銀行卡帳戶內。
2. 上年度按照較高標準繳費,本年度申報變更為較低標準繳費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攜帶身份證、繳費銀行卡到區(縣)社保分局辦理差額退收,因繳費標準降低的退費將退至您申報帳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