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充電器的歸類分析
根據第2部分的了解,我們很容易能得出結論,專為電池充電的充電器提供的是電流源,保持的是恆流,非穩壓,同時也不是給電子設備供電的,所以並非穩壓電源,而應按其他靜止式變流器歸入稅則號列8504.4099。
3.2電源適配器的歸類分析
電源適配器通常提供一個電壓源,能為負載供電,大多數還是一個直流穩壓電源,主要看結構中是否含有穩壓電路。那帶有穩壓電路(此處所講的穩壓電路是指符合子目注釋的穩壓電路,下同)的電源適配器是否應該歸入稅則號列8504.401呢?
下面讓我們來看一個歸類決定。
決定編號:Z2006-1378
稅則號列:8504.4099
中文名稱:充電器
英文名稱:AC/DC Adapter
其他名稱:電源適配器
商品描述:該商品的型號:FW7600U/06。輸入:100~240伏AC/45毫安/ 50~60赫茲;輸出:6伏DC/250毫安。組成:三腳輸入插頭、塑膠面殼及底殼、橋堆、電解電容、開關控制晶片、高頻變壓器、調整管、四腳輸出同軸電纜插頭等。工作原理:較寬範圍的交流電壓(100~240伏AC/45毫安)經輸入插頭輸入後,通過橋堆整流,再經過電解電容濾波,開關控制晶片對高頻變壓器進行脈衝控制輸出,輸出端通過調整管反饋到控制晶片對高頻變壓器進行脈衝控制至穩壓後,從同軸電纜插頭輸出穩定的直流電壓(6伏DC/250毫安)。功能/用途:把較寬範圍的交流電壓(100~240伏AC/45毫安)變換為穩定的直流電壓(6伏DC/250毫安)輸出;室內使用,適用於通訊產品的供電和充電。
歸類決定:該商品具有變流功能,符合《稅則》稅目85.04的產品描述,其具有充電功能,根據《稅則》歸類總規則一及六,應將其歸入稅則號列8504.4099。
看其產品描述,這個充電器其實就是上文2.2所提到的充電用的電源適配器的情形,其包含有穩壓電路,同時也能供電,其完全符合子目注釋對於直流穩壓電源的描述。
上文2.2有提到手機等用電源適配器具有充電功能,並非是其能恆流充電,而是因為設備中含有電池管理IC而實現的。那歸類決定中的產品是否也一樣呢,其產品描述並未說明清楚。
雖然我們對該歸類決定存在一定的疑惑,但我們還是可以參考這個歸類決定,用於充電和供電的電源適配器歸入稅則號列8504.4099。
其他未帶有穩壓電路的電源適配器同樣歸入稅則號列8504.4099;用於供電的電源適配器則按直流穩壓電源歸入8504.401。
分中心有類似帶有穩壓電路的充電裝置的歸類指導意見,是按穩壓電源歸類的,大家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查閱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