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劉某
沒別人啦,就我們父子三人可以繼承這筆存款,法官你就幫我們把手續辦了吧?
真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了嗎?
法官
劉某兒子
那在龍巖的外公外婆算不算啊?
當然要算!
法官
劉某
都八九十歲啦,而且這十多萬元存款是我們夫妻的共同積蓄,自己處理就好,老人家是不會要的,就按自動放棄處理吧,沒關係的。
繼承權是法定的,是否要放棄可不是你表個態就行的。必須要徵求他們的意見,耄耋老人的權益我們更要依法保護。
法官
那麼,
死者張某的存款該如何繼承分配?
一
案情回顧
Law
原告劉某述稱其與被繼承人張某是夫妻關係,都是老實種地的農民。2019年6月,張某在騎摩託車回家途中,遭遇嚴重車禍,經搶救無效死亡。後續處理喪葬事項及日常開支、兒子學費都要用到夫妻共同存款。然而,平常都是張某掌管家裡一切財務,她意外身亡,連銀行密碼也未能告知劉某。劉某著急用錢又取不出錢來,最終只能到法庭起訴,請求確認張某帳戶內的十餘萬元存款由其與倆孩子依法繼承。
法官與二位老人確認調解協議
在審查證據時,法官發現,死者的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被劉某所忽略,需要依法追加死者的父母為當事人。經了解,二位老人均不太會說普通話,無法真實表達自己意思,且居住地偏遠,出行不便。法官遂採取上門調解的方式,通過「見面+聯線」的方式,促使各方達成調解協議,二老同意將其應得份額讓渡給已成年但仍在讀書的外孫劉某強。
法官通過微信視頻讓
李某與老人線上解心結
當事人向
法官表達謝意
二
法律講堂
La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案中,被繼承人張某未留下遺囑,雖然其銀行存款是夫妻的共同經營積蓄,但在丈夫依法分割一半財產後,餘下一半作為張某的遺產應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繼承。本案經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所以法官按照二老的意願將其應得份額讓渡給小外孫劉某強。
三
法官評析
Law
在中國廣大農村傳統觀念裡,嫁出去的女兒的遺產,其父母親一般是不會參與分配的。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女方父母卻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利。
在上門調解的過程中,已經數年未見的女婿一家通過法官手機目睹二位老人清苦的生活現狀,老人也見到了日思夜想的外孫。血濃於水,老人不顧自己生活拮据,毫不猶豫地將應得份額讓渡給了小外孫。嗣後,劉某在取出存款當日也自覺地帶著兩個孩子去探望二老,一家人相擁而泣。算是一起不幸事件較好的結局。
文稿來源:永安法院
編輯:飯飯、何凡、周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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