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全市...

2020-12-24 中國經濟網

  金市疫情防指辦〔2020〕10號

  發布日期: 2020-02-11 來源: 金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字號:[ 大 中 小 ]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全市電子商務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工作指導性意見》已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金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全市電子商務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工作

  指導性意見

  為確保全市電商企業復工復產安全、平穩、有序,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11號)、《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生活生產組關於切實保障生活保供類電商及快遞企業正常運行的緊急通知》(省疫情防控生活生產〔2020〕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金華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申請復工復產企業範圍

  (一)生活保供類電商企業,特別是對涉及提供蔬菜、糧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電商企業。

  (二)入駐電子商務園區的電商企業。

  (三)入駐海關特殊監管區(B保和綜保區)內的跨境電商企業。

  (四)已籤訂合同訂單,存在違約風險、確需復工的電商企業。

  (五)其它具備疫情安全管控條件的電商企業。

  二、申請復工復產條件

  (一)電商園區復工條件。

  1.具備實施閉環式管理條件;

  2.設置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園區復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

  3.嚴格執行屬地管理部門關於疫情防控的各項硬體設施和規章制度規定。

  (二)電商企業復工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必須在崗在位;

  2.企業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方案;

  3.企業要嚴格對員工實施分類管理,須對市外返金員工嚴格執行14天隔離觀察措施;

  4.企業復工前需根據衛健部門的要求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

  5.企業要根據屬地防控管理要求做好用餐管理、體溫監測、垃圾分類和信息報送等防控措施。

  三、申請復工復產程序

  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實行審核備案制,未經審核備案不得擅自復工復產。由企業和園區向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政府相關管理機構和集團)提出書面復工復產申請,並按要求提供企業復工復產人員情況、企業復工復產承諾書,制定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鄉鎮(街道或政府相關管理機構和集團)對申請企業是否具備開復工復產條件進行查驗,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報屬地商務部門備案,並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核准同意後方可復工復產。

  四、人員管控要求

  (一)各企業和園區要提前掌握非重點疫區企業返工人員信息,建立「一人一檔」,並嚴格執行屬地關於人員管控的各項制度。

  (二)對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溫州、溫嶺、黃巖)的員工逐一告知推遲返工,未收到通知前不得返回。

  (三)對非疫情重點地區的返工人員,要嚴格聽從屬地政府統一安排,落實外來返工人員14天的隔離。企業要合理確定員工返程時間,根據規定發送《返工通知書》(電子版),返工人員憑《返工通知書》和身份證在市域內各卡口通行。對順利通過14天隔離觀察期的員工,經監管人員、企業法人籤字,並由衛健部門確認,宣布解除隔離,上報屬地政府備案,企業可安排上崗。

  (四)對金華市域內無症狀但有流行病學史的員工,報告屬地防控指揮部,對其實施不少於14天的醫學觀察。

  (五)對金華市域內無流行病學史且無相關症狀的員工在安全防控前提下,可正常工作。

  (六)企業復工復產後,要避免組織集聚性活動。上崗員工上、下班期間需在各卡口之間通行的,由企業匯總名單上報各地政府,經各地政府批准頒發通行許可,憑證通行。

  五、其它事項

  (一)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克服困難儘量僱傭本地員工。

  (二)各地要優先確保保供類電商正常復工運轉,特別是對涉及提供蔬菜、糧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電商企業及倉儲、配送站等不能一關了之,請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生活保供類電商企業「白名單」,並逐級上報省商務廳,爭取在省級層面為參與保供任務的電商企業出具「民生保供企業資質證明」。

  (三)各地要在政策扶持、交通運輸、倉配周轉、衛生防疫、員工返程等方面對生活保供類電商給予重點支持和保障,特別是要確保快遞、外賣、生鮮配送等關鍵服務正常運行,對員工復工及上下班進出居住地要給予支持。涉及電商物資跨地區調配和運輸的,各地要主動幫助企業做好銜接。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成果,推行保供類電商企業採取不接觸投放、智能櫃投放等方式配送,監督企業取消非常時期配送加價費,鼓勵企業實施零門檻免配送服務。

  (五)企業未經審核擅自開工或虛報瞞報員工信息造成疫情防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請各縣(市、區)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將生活保供類電商 「白名單」於2月13日17:00前上報市商務局服貿電商處。同時要及時掌握、匯總企業復工數量和聘用員工情況,並於每日16:00前上報市商務局服貿電商處。聯繫人:柳昂元,82880070。

(責任編輯:劉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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