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天講完「三色」房產證後,有些朋友想知道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今天小編帶著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不動產證就是新版的綠本房產證,是將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合二為一。比舊版的綠本房產證內容更加的詳細。區別主要為以下幾方面:
1、性質不同
不動產證是將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
2、內容不同
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證增加了防偽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內容,對土地的使用權的年限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3、防輻射標籤區別
房產證沒有防偽輻射標籤;不動產證有防偽輻射標籤。
4、費用不同
房產證在辦理這些證書時,需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費用,及兩次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另外,購房時,也不必再多部門來回跑,所有手續都可在不動產登記中心一站完成。
那購房者原有的房產證要作廢了嗎?
不換新證的話,老證依然是有效的。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舊證、新證同時具有法律效應。只要市民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舊證依然有效。沒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必須換證,以後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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