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過這種情況
買到的蛋糕、麵包的包裝袋上
沒有生產日期?
沒有保質日期?
沒有成份說明?
甚至買到了「穿越過來」的食物?
……
「我家寶寶最愛吃這家蛋糕店的糕點了,疫情期間我進店幾次,但他們的烤包、芝士、糕點等食品都沒有貼標籤,沒有名稱及生產日期,我只能給孩子買牛奶,現在每包食品都標上了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配料成份及零售價格等,一目了然,這下就放心多了!」
3月11日,一位寶媽在忻城某蛋糕店發現貨架上未貼標籤的食品「消失」了,感慨地說道。這樣的變化源於一份檢察建議。
整改前
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忻城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轄區內相關蛋糕店在銷售食品時沒有對食品進行明碼標價,沒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公益訴訟檢察官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明碼標價,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明碼標價及標註食品名稱等事項,目的是讓消費者全面真實地了解食品的內容,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的有效方式,是經營者在銷售食品時必須遵循的基本義務。蛋糕店未按規定標註相關食品事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可能性,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發出檢察建議:
為保障民眾「舌尖上的安全」,忻城檢察院依法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履行法定職責,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食品安全。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當即成立專門工作組,組織執法人員對相關蛋糕店開展專項整治,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蛋糕店經營者立即整改,執法人員定期對蛋糕店進行複查、跟蹤,有效地防範了食品安全風險。
整改後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舌尖安全無小事,食品安全是一項關係國計民生的「民心工程」。下一步,忻城縣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加強與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踐行雙贏、多贏、共贏理念,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監督智慧推動公益訴訟落地開花,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在公平、正義、民主、法治、安全等方面的新需要。
文:韋喜樂
原標題:《烘焙食品要有「身份證」檢察建議推動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