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變革長期被視為驅動增長的重要因素(Schumpeter, 1911, 1939; Solow, 1957; Dosi et al., 1988),經濟史學家進一步強調關鍵技術(如蒸汽機、電力、半導體等)對持續增長的重要性(Rosenberg, 1982)。典型如十八世紀至今,全球在重大技術創新驅動下,歷經「工業革命」-「蒸汽與鐵路」-「鋼鐵、電力與重工業」-「石油、汽車與規模化生產」以及「信息與通訊」的發展轉型(Perez, 2010)。
當前,全球發達經濟體與新興經濟體均高度重視技術創新對國家發展的意義。以美國為例:今年5月27日,美國國會啟動探討《無盡前沿法案》(Endless Frontier Bill),主張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更名為「國家科學技術基金會」,並在未來5年面向10大科技領域投資1000億美元以推動國家科技的領先優勢。10月15日,美國發布《關鍵與新興技術國家戰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y),在對技術創新的國家戰略做出明確規劃同時,提出20項關鍵與新興技術清單,旨在爭奪前沿技術話語權以保持美國全球領導力。
作為發展中大國,我國2016年5月20日印發的《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強調「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但也進一步指出「我國許多產業仍處於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發達國家在科學前沿和高技術領域仍然佔據明顯領先優勢,我國支撐產業升級、引領未來發展的科學技術儲備亟待加強」。
然而,技術創新受到高度關注同時,一個現象不容忽視:許多技術創新的發源國並未真正獲取技術創新之於國家發展的價值回報。
舉例而言:全球第一臺蒸汽機原型於17世紀80至90年代間由法國物理學家丹尼斯·帕潘(Denis Papin)發明,但直到工業革命,英國才真正實現蒸汽機大規模產業化的價值回報;現代意義上的汽車最早誕生於德國工程師卡爾·本茨(Karl Friedrich Benz)和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Wilhelm Daimler)的發明創造,可最早完成全球汽車主導型設計、實現低成本高品質汽車製造創新價值收益的,則是福特公司T型汽車為代表的美國汽車產業;再如英國,最早發明的火車、民用噴氣式飛機、醫學成像技術等,也在美國與歐洲等其他國家取得技術創新的發展成就。
理論層面,Mansfield(1977)、Griliches(1992)、Hall(2010)等均證明:研發活動投入形成的社會價值溢出,往往成倍於研發投入者自身的創新回報。這引發技術創新者與後進者對獲取創新價值收益的思考。
創新者如何從技術創新中獲得價值回報?David Teece在其經典的創新收益框架中提及幾個重要因素:
1、智慧財產權保護為核心的專屬性體制(Appropriability Regime)。關注技術創新者能否成功對其技術發明進行保護,以降低技術創新被模仿及知識溢出的風險;
2、時機與標準。技術發明的創新價值主要存在於大規模市場化,創新獲益需要找準技術發明轉化為市場公認、且具有排他性技術架構與產品設計的時機與標準;
3、互補性資產。技術發明(除核心技術本身)獲取價值收益所需的其他資源,如輔助性技術、工程製造、分銷、服務、市場等。
將這一框架延伸至國家層面,技術領先國針對後發國家科技領域的諸多行動得以解釋:如建立專利保護之外更嚴厲的技術轉移與技術合作限制以強化專屬性體制;特定時點啟動限制後發國家技術創新產品及服務的全球化輸出,以阻礙產業主導型設計與標準的建立;定點打擊後發高技術企業全球供應鏈,以限制其互補性資產積累與應用。
那後發國家如何應對?或者說:創新的後進者如何獲取技術創新的價值回報?
不可否認強化基礎研究與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聚焦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等重要舉措的意義,如中國高鐵面向龐巴迪、阿爾斯通、川崎重工、西門子四國領先企業動車組原型的引進與學習,以及2008年「自主創新聯合行動計劃」實施等,為突破動車組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化瓶頸提供了重要支撐,並逐步建構以標準化動車組為核心的主導性設計。但本文主張後發國家(或者一般意義上的創新後進者),通過關注技術創新的互補性資產,以實現技術創新面向國家發展的價值獲取。實踐的例子能夠提供「關注互補性資產」這一主張的支持。
成熟技術領域,我國全球最大的科技人力資源存量規模(如最大規模R&D人員與工程師人數)、最大範圍的重大工程建設規劃等,為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的價值獲取提供強大的互補性資產基礎。以中國高鐵為例,國家「四縱四橫」 到「八縱八橫」鐵路網工程建設,以及完備工業體系支撐的軌道、橋梁、隧道、車站等工程設計與製造能力,為中國高鐵產業動車組技術創新價值提供了不可複製的互補性資產。
新興技術領域,近年來全球主要國家都在加強人工智慧、區塊鏈、量子計算、物聯網等新興技術領域的戰略投入,新興技術本身蘊含的顛覆性、高成長潛力、深遠影響、知識基礎的交叉整合、不確定性與模糊性等(Rotolo et al., 2015),提供給中國等後發國家面向特定技術創新領域並跑和領跑的「機會窗口」。
以人工智慧為例,其作為一項「通用性技術」呈現三個基本特徵:1、廣泛的應用基礎與應用場景;2、能夠持續進行技術改進;3、能夠驅動應用產業的發展與互補性的創新(Bresnahan and Trajtenberg, 1995)。美國布魯金斯學會 2018年在分析報告《人工智慧改變世界》中即預測:人工智慧將使全球 GDP增加15.7萬億美元,到2030年推動經濟增長比例達到14%。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相關報告對人工智慧發展歷史和演化過程的總結,除去1956年-1974年人工智慧研究初創期以政府投入為基礎的研究與創新,人工智慧發展的幾次高潮均深度依賴於應用研究領域這一互補性資產的湧現與發展。如1980年-1987年「專家系統」應用研究引發的人工智慧研究與創新投資熱潮、1993年-2011年計算力加強與數據驅動的人工智慧應用研究興起,以及2012年以來伴隨數據可獲得、連接連通、計算力提高所引發的機器學習、神經網絡與深度學習等應用研究場域的快速發展等。
由此,無論是成熟技術領域還是新興技術領域,應重視並充分發揮我國完備工業體系與產業應用情境的互補性資產優勢,通過產業內需求,牽引技術創新由應用端向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領域的創新倒逼,以及跨產業間技術創新資源復用與重組,以創造價值獲取與競爭優勢轉化的條件。如大飛機和高鐵等「大國重器」需求牽引的一系列國家重大基礎與應用研究計劃,工業網際網路為基礎的組織平臺化與生態化創新,以及航空航天空氣動力學研究與技術平臺對高鐵動車組技術創新的跨界應用等。
此外,我們不能忽視我國龐大市場需求與場景多樣性這一引導產業技術創新價值獲取的互補性資產。正是本土市場龐大的用戶基數與豐富的商業模式創新場景,才使中國在數位化辦公、移動社交與支付等多個領域走在世界領先,大數據、雲計算以及數位化轉型實踐,正在為各個產業的升級與技術創新的價值獲取提供可持續的支撐。
後發國家通過關注技術創新的互補性資產,可以作為技術創新有益於國家發展的途徑選擇。
梅亮: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員。研究領域為創新與戰略管理、開放式創新、責任式創新、組織共生與創新生態系統、中國產業創新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