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12月4日消息,為貫徹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持續推進科創板試點註冊制改革,進一步規範和完善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進行了修訂。
修改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0年修訂)》(詳見附件),已經上交所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發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交所於2019年3月1日發布的《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通知》(上證發〔2019〕18號)同時廢止。
文件提出,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