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生的轉學需求,維護教育教學正常秩序,諸城市義務教育學校轉學將集中在暑假和寒假辦理,其它時間一般不再受理。現將2020-2021學年義務教育學校寒假轉學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轉學時間
2020年12月20日—2021年1月20日
二、申請轉學條件
根據家長申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接收學生的轉學申請:
1.申請轉入學校對應年級有空餘學位。
2.轉學學生符合申請轉入學校2020年新生入學條件。招生區域雙跨的,優先向區劃規定的學校申請。
3.轉學學生所在原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轉出。
三、轉學流程
1.提交材料。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先諮詢學校學籍管理員(見附件)學位空餘情況,如有空餘,再向學校提交戶口簿、房產證、工作證明(社保或營業執照)等材料。
2.材料審核。轉學材料提交後,轉入學校於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材料審核。對於不符合轉入學校條件或材料不全的,學校將退迴轉學材料。
3.學位安排。對於符合轉學條件的,當申請人數少於或等於空餘學位數時,全部予以接收。當申請人數大於空餘學位數時,根據《2020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的學位類型,依次安排學位。學校轉學學位滿額後,不再接收轉入。當符合某一學位類型的擬轉學學生人數大於空餘學位數時,按取得房產證時間先後順序依次安排(民辦學校採取電腦派位)。
4.結果反饋。學校於1月28日通過電話通知家長學位派位情況。
四、學籍轉接
轉入學校審核通過獲得轉入資格後,1月30日前由轉入學校從山東省學籍管理平臺提交轉學申請,原就讀學校、教育部門及時完成學籍轉出手續。學籍轉接手續完成後,由轉入學校通知學生新學期按時入學。
五、其它要求
1.學校審核學生轉學申請時,結合家長提供的戶籍、房產、學校當年招生條件等關鍵要素進行審核。
2.符合轉入條件,轉入、轉出雙方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均同意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學籍轉接手續。
3.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要求,畢業年級一般不準轉學。
4.由諸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申請轉往市外就讀的學生,按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對於轉出1個月內未完成學籍轉出的,學校及時書面匯報教體局。
5.經審核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入學校和轉出學校不得無故拒收或拒放。
本辦法解釋權歸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未盡事宜另作說明。
附:全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員聯絡表
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0年12月17日
【來源: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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