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謊稱幾萬就能辦個「吉祥車牌號」已有多人受騙
張某因信用卡透支無力償還,起了歪心思,他跟朋友馬某謊稱其有能力為他人辦理「吉祥車牌」,馬某先後聯繫了多個想辦理「吉祥車牌」車主進行詐騙。近日,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
2017年12月,馬某找到了想要辦理「吉祥車牌」的劉某和徐某,分別收取二人6萬元和11萬元。付錢後,劉某、徐某一直未拿到車牌,便找到張某、馬某要求退錢。由於收到的錢已被張、馬二人揮霍大半,便只退給劉某6萬元,徐某的錢已無力退還。
2018年4月,馬某聯繫了邵某,騙取其14萬元,其中11萬元退還給徐某,剩餘3萬元由張、馬二人分得。因邵某多次追要被騙錢款,2018年11月,馬某又聯繫到趙某,騙取其15萬元,用於退還邵某所交的14萬元以及1萬元賠償金。其後,張某以可以繼續為趙某辦理「吉祥車牌」號為由,又騙取趙某2萬元。至案發前,張、馬二人歸還趙某0.5萬元,其餘贓款已被揮霍一空。
被告人張某、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張某、馬某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並向被害人賠償了全部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考慮到張某、馬某所在社區同意對二人進行社區矯正,可以適用非監禁刑。綜上,一審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6萬元;被告人馬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4萬元。
現在很多車主選車牌,都喜歡選相同的數字,或ABCD、AABB這樣的吉祥號碼,加上社會上有傳言說可以通過關係直接取得滿意的車牌號,致使部分人產生投機心理,相信了所謂的通過其他渠道直接獲得「吉祥車牌」的謊言。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車主,辦理車牌業務一定要到車管部門辦理,不給犯罪分子實施詐騙的機會,謹防上當受騙。(記者 佘雨桐)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