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保稅倉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240號),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批准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
二、保稅倉庫的種類
(一)按照使用對象的不同可分為:
1.公用型保稅倉庫由主營倉儲業務的中國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專門向社會提供保稅倉儲服務。
2.自用型保稅倉庫由特定的中國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僅存儲供本企業自用的保稅貨物。
(二)按照存儲貨物的類型或特定用途分類:
1.液體保稅倉庫,是指專門提供石油、成品油或者其他散裝液體保稅倉儲服務的保稅倉庫。
2.備料保稅倉庫,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存儲為加工復出口產品所進口的原材料、設備及其零部件的保稅倉庫,所存保稅貨物僅限於供應本企業。
3.寄售維修保稅倉庫,是指專門存儲為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零配件的保稅倉庫。
4.其他專用型保稅倉庫。
三、保稅倉庫貨物的管理
(一)下列貨物,經海關批准可以存入保稅倉庫:
1.加工貿易進口貨物;
2.轉口貨物;
3.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
4.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暫存貨物;
6.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
7.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二)保稅倉庫不得存放國家禁止進境貨物,不得存放未經批准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國家限制進境貨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
(三)保稅倉庫內可以進行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分拆、拼裝等簡單加工,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
(四)保稅倉庫貨物未經海關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轉讓、抵押、質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五)保稅倉庫貨物存儲期限為1年。確有正當理由的,經海關同意予以延期;除特殊情況外,延期不得超過1年。
四、保稅倉庫的設立
(一)海關對不同類型保稅倉庫面(容)積要求不同。
(二)海關準予設立保稅倉庫的批准文件有效期為1年,申請企業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驗收或保稅倉庫驗收不合格的,該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三)倉庫驗收合格後,海關出具《保稅倉庫註冊登記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四)保稅倉庫不得轉租、轉借給他人經營,不得下設分庫。
(五)辦理流程:
企業向主管海關(倉庫所在地轄區屬地海關)提出申請,主管海關審查後報直屬海關審批,直屬海關作出決定。
(六)小建議:
企業在辦理保稅倉庫設立申請前,可以致電倉庫所在地屬地海關或全國海關統一服務熱線12360諮詢相關事宜。
其他海關對保稅倉庫的管理規定,請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240號)。
供稿/ 北京海關
審核/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
監製/ 陶永
審校/ 劉暢
編輯/ 雷煦
美術編輯/ 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