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家長舉報老師索賄信息被洩露」的新聞在網上傳開後引發網友討論。
據媒體報導,河北滄州一學生家長汪文月(化名)實名舉報孩子班主任曹老師索賄後,身份很快被暴露。隨後,有學生家長建群對其進行人身攻擊,並威脅她不撤銷舉報就不讓全班同學上課。
孩子家長舉報老師索賄,演變成一場家長間的暴力衝突,著實令人匪夷所思。誠然,事情的真相還有待相關部門繼續調查和公布,但也有網友提出疑問,為什麼舉報者的信息很快就被洩露了?
據濟南時報報導,11月13日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基礎教育科張科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汪文月是匿名舉報,他們會幫她保密,但現在是實名舉報,所以在找學校老師、家長和學生等調查時,肯定會說是汪文月舉報了曹老師。
事實上,這一說法並沒有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第3條:「嚴禁將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向被舉報單位或被舉報人調查情況時,不得出示舉報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向舉報人核查情況時,應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舉報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 。也就是說,不論是實名舉報還是匿名舉報,在沒有經過舉報人同意的情況下,其個人信息應當被嚴格保密,不得提供給他人。在這一點上,滄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的做法未免不夠專業,間接導致了家長與家長間的衝突。
筆者認為,在明知將舉報者信息洩露會產生不好影響的情況下,未經舉報者同意還將其信息洩露,不論是主觀故意還是不小心為之,首先是對法律相關規定的漠視,作為政府機構,應該具備最基本的辦事能力和敏感性。
除此之外,如果舉報人信息洩露一事不能得到調查處理,只會使得人們因為擔心個人信息被公開和被打擊報復而不敢舉報、不能舉報。這無疑會有損社會公平公正。
當然,這並不是鼓勵舉報,而是指要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也應該負起責任,將事情調查清楚明白,把真相公開。希望滄州市教育局儘快將此事調查清楚,給當事人和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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