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容 新增試點關區企業適用一系列改革措施

2020-09-05 海峽網

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新增試點關區企業可以適用一次登記、一點對接、允許轉關、優先查驗、便利退貨管理等改革措施,可以享受海關改革創新釋放的政策紅利。

為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海關總署於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截至8月30日,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以服裝鞋帽、家居用品等消費品為主。

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實施前,我國對跨境電商監管制度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B2C)領域。此次改革為跨境電商B2B出口增列了專門監管方式並配套通關便利化措施,有助於推動外貿新業態健康快速發展。

改革實施以來,業務運行平穩順暢。從海關通關數據看,日均業務量持續遞增,參與企業數、申報單量、出口貨值等均不斷增長。下一步,海關總署將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新政策,幫助更多企業「走出去」。(記者 杜海濤)

《人民日報 》(2020年09月02日第10版)

來源:人民日報

相關焦點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容
    人民網-人民日報本報北京9月1日電(記者杜海濤)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新增試點關區企業可以適用一次登記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擴大試點
    為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推動外貿促穩提質,海關總署於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截至8月30日,試點兩個月來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
  • 海關總署新增12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9月1日消息,海關總署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新增試點關區企業可以適用一次登記、一點對接、允許轉關、優先查驗
  • 今天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擴大試點
    為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推動外貿促穩提質,海關總署於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截至8月30日,試點兩個月來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
  • 9月1日起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擴大試點
    為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推動外貿促穩提質,海關總署於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截至8月30日,試點兩個月來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
  • 濟南海關啟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9月1日0時1分25秒,隨著山東星逸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9710」清單方式申報的「美容用品」順利通關,標誌著濟南海關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正式啟動。「9710」和「9810」是海關總署今年6月份新增的針對跨境電商監管方式的代碼,其中「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 試點兩月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至22個海關
    至此,我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已擴容至22家。跨境電商是近年來我國外貿領域增長最快的新業態之一。與跨境電商B2C出口不同,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並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截至8月30日,首批10家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啟動已滿兩個月,試點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受到了廣大企業的歡迎。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至22個海關
    本報北京9月1日訊 記者顧陽報導:9月1日,海關總署新增上海、福州、青島、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至此,我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已擴容至22家。「我們是一家中小微企業,過去只能按照傳統貿易方式申報通關。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恰恰針對中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出口單票價值低、單量大等實際,提供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通關效率提高了,通關成本卻降低了。」江蘇南京聯利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揭義泉說。
  • 宜昌市啟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記者楊婧、馬雨涵,通訊員韓金龍)10月23日,在武漢海關指導下,宜昌易貝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宜昌海關辦理一票跨境電商貨物的通關手續。隨後,貨物在天河機場驗放,搭乘國際航班運至企業在德國的海外倉。宜昌易貝趣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在宜昌自貿片區註冊的首家綜合型跨境電商,該單的放行標誌著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在宜昌關區正式啟動。
  • 試點兩月成效顯著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至22個海關
    來源:經濟日報本報北京9月1日訊 記者顧陽報導:9月1日,海關總署新增上海、福州、青島、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至此,我國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已擴容至22家。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首月湖北省出口貨值超1200萬元
    今年以來,我國跨境電商發展迅猛,成為疫情期間外貿出口一大亮點。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系列政策措施,要求在跨境電商B2B相關環節進行探索創新。為此,海關總署發布公告,確定自9月1日起,在前期10個直屬海關試點基礎上,新增武漢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標誌著湖北省跨境電商業態發展進入新階段。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再擴大,新增了12個直屬海關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2020年第92號公告,決定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範圍,新增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將於9月1日執行。B2B出口監管試點的關區分為兩批,其中,2020年7月1日起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關區包括北京海關、天津海關、南京海關、杭州海關、寧波海關、廈門海關、鄭州海關、廣州海關、深圳海關、黃埔海關,9月1日起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關區包括上海海關、福州海關、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武漢海關、長沙海關、拱北海關、湛江海關、南寧海關、重慶海關、成都海關、西安海關。
  • 成都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今日啟動
    四川新聞網記者了解到,本次活動標誌著跨境電商監管政策層面的創新從B2C擴展到了B2B領域並在成都實際落地。此前,成都海關、成都市商務局對成都跨境電商B2B出口情況進行了深入摸底調研,持續跟進、學習第一批試點關區的開展情況和經驗,積極向海關總署申請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工作。
  • 9月1日起,新增上海等12個關區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附PPT)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2020年第92號公告,決定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範圍,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圍 9月起新增武漢等12試點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範圍的公告》,宣布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武漢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監管試點首月成績亮眼  近年來,中國跨境電商行業不斷發展,市場規模持續擴大,2018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交易額突破1000億元。
  • 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大 9月1日起新增上海等12試點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範圍的公告》,宣布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武漢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此前海關總署發布公告,決定今年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廣州、深圳等地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
  • 9月1日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擴圍
    據悉,8月13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範圍的公告,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9月1日起,青島海關將開始試點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青島海關為全面做好政策落地硬體軟體各項準備工作而忙碌著。
  • 山東試點跨境電商B2B業務出口監管首日貨值超千萬元
    海關關員正在對跨境電商企業出口的咖啡壺進行查驗。 薛瑞增 攝海關關員正在對跨境電商企業出口的咖啡壺進行查驗。 薛瑞增 攝中新網濟南9月2日電 (沙見龍)山東省9月1日正式啟動跨境電商B2B業務出口監管試點。
  • 增加監管試點!一文讀懂跨境電商B2B出口新規
    據海關總署統計,第一批試點運行近兩個月時,僅北京關區已出口貨物達千萬餘元。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新規:9710和9810依據《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並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分為以下兩種形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為「9710」,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為「
  • 海關總署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穩外貿保就業增添新引擎海關總署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核心閱讀:為促進跨境電商新業態發展,幫助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外貿促穩提質,為保就業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撐,海關總署於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寧波、廈門、鄭州、廣州、深圳、黃埔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企業可以享受一次登記、一點對接、簡化申報、優先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