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網站
12月20日,第四屆中國保險金信託論壇在北京召開,論壇主題是「新金融、新標準、新未來」,中信信託資產管理部總經理王楠出席論壇並發表演講。
中信信託歷經6年經驗總結,在論壇期間正式發布了中信信託保險金信託服務標準。
王楠表示, 「中信信託保險金信託服務標準,不是一個階段的短期行為,是一個長期行為」。並從三方面講解了這套服務標準的發布:第一方面,認知的誤區,詳說業務推動難點,實際是推出這套標準的原因和背景;第二方面,明確標準,保障業務規範發展,標準的核心內容;第三方面,科技賦能,破解業務發展困局,推出這套標準如何讓這套標準實施和落地具體的方式方法。
關於認知的誤區,王楠表示,保險金信託在推出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客戶或者一線的客戶經理、代理人、營銷人員對這個產品的誤區,保險金信託是保險與信託結合的高附加值的信託服務,與一般金融理財產品不同,但是實際上因為本身信託大家不太理解或者對集合信託產品產生一些混淆和誤解,所以客戶的認知程度或者一線人員的認知程度不同。常見的三個誤區,這是這幾年來發現的。
1、認為做信託就是買理財。不光家族信託,還是保險金信託,其實已經不是一個理財產品,是一個法律制度的工具。
2、做信託就意味著高收益。把信託和普通集合信託理財產品混淆在一起,保險金信託做了就意味著高收益。
3、誇大信託的隔離功能。我們通常說保險怎麼做稅務做債務的風險管理,保險金信託如果認識不正確大家會說有了信託以後就解決了保險不能解決的很多問題,避債避稅,這個也是常見的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