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解決當前全市營商環境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政府辦公室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著手進行《呼和浩特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便民利企九條措施》(下文簡稱《九條措施》)的起草工作。經過廣泛徵求意見,於2020年11月26日正式印發。
《九條措施》從提效率、強服務、樹誠信、治頑疾四個維度發力,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一是突出提升辦事效率。在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方面,將工程建設項目分為簡易低風險、工業投資和市政工程、房屋建築4大類,通過簡化審批流程,將簡易低風險項目審批時限壓縮至12個工作日內;對適用環評承諾的工業投資項目和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市政工程項目,推行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告知承諾制,推動早日開工;社會投資和政府投資房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分別由73個、85個工作日壓縮至70個、78個工作日以內。在提高水電氣暖報裝效率方面,全面推行「網絡」報裝,進一步壓縮審批環節,高壓報裝時限在原有基礎上壓縮40%以上;水氣暖報裝時限與自治區要求相比均大幅提升。在企業開辦方面,通過「一站式」服務,將辦理時間壓縮至0.5個工作日。
二是突出增強政務服務能力。以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改革為契機,加快推行「一件事一次辦」,通過梳理整合和流程再造,將企業和群眾需到多個部門辦理或多件相關的「事」變成窗口統一辦理的「一件事」。全力推動呼包鄂烏政務服務協同發展,進一步擴大「互辦互認」事項範圍。為全面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更好應對經濟下行壓力,《九條措施》裡提出免費為新開辦企業發放印章和稅務稅控設備,免費郵寄登記材料、證照、印章、發票,加快建設全市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特別是針對群眾反映突出的「辦證難」「辦證慢」問題,繼續增加項目小區和社區辦理網點,讓老百姓就近辦理「房本」。
三是突出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為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全力打造誠信政府,《九條措施》明確了開展產業投資項目遺留問題手續「清零」專項行動,明確了責任地區、解決措施和時限要求。同時,圍繞政府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帳款、全市招商引資引進的企業項目停工停產、招商引資政策未兌現未落實3個方面的問題,制定臺帳清單,全面開展清理,逐項推動解決。
四是突出改進工作作風。優良的工作作風和強烈的責任擔當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為堅決整治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等作風問題,經市委同意,《九條措施》在政策宣傳、考核評價、執紀問責和社會監督方面均作出了相應要求,主要目的是推動幹部作風持續轉變、工作效能明顯提升,保障各項舉措和目標任務能夠落實落細。
呼和浩特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便民利企九條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當前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持續推進首府營商環境提升優化、辦事效率大幅提高、工作作風加快轉變,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強化投資項目服務保障
開展產業投資項目遺留問題手續「清零」專項行動,對2018年以來全市實施的各類產業投資項目手續辦理情況進行摸排梳理,2020年12月底前形成全市「產業投資項目遺留問題手續未辦結臺帳」(涉法涉訴項目除外)。按照分類對待、精準施策的原則,制定全市產業投資項目遺留問題手續清零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門逐項明確解決辦法,專班調度、專人盯辦、限時辦結,在2021年6月底前實現產業投資項目遺留問題手續「清零」。
二、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
對簡易低風險項目推行「極簡」審批,符合產業政策、規劃且在核准目錄外的,免予辦理環評備案、開展水土保持、設計方案審查、節能審查事項,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地規劃許可和工程規劃許可辦理時限由27個工作日壓縮至6個工作日;在2個工作日內發放施工許可;通過聯合驗收將竣工驗收時限由25個工作日壓縮至4個工作日。對適用環評承諾的工業投資項目和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市政工程項目,推行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告知承諾制,項目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審核手續後,向審批部門提交規劃設計方案並承諾按照規劃指標進行建設,即可開展基坑開挖及基坑支護。對社會投資房屋建設項目,進一步壓縮消防設計審查和聯合竣工驗收時限,全流程審批時間由73個工作日壓縮至70個工作日以內。對政府投資房屋建設項目,進一步壓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聯合驗收時限,全流程審批時間由85個工作日壓縮至78個工作日以內。
三、提高水電氣暖報裝效率
大幅提升電力報裝網辦率,高壓單電源客戶、雙電源客戶辦電時限分別由38個、53個工作日壓縮至22個、32個工作日。將低壓報裝平均接電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對接入容量160千伏安以下的低壓小微企業,2020年底前實現客戶零投資接電。全面推行用水用氣用暖報裝「網上辦」,不涉及外線工程的項目用水接通由2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涉及外線工程的項目用水接通由8個工作日壓減至6個工作日,供熱供氣報裝受理在1個工作日辦結。對基礎設施配套費實行清單化管理並主動向社會公開。簡化「破路破綠」項目審批方式,根據年度項目建設安排提前制定「破路破綠」施工計劃,在規劃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時,向業主提供報裝方案並確定規劃路由,通過一表申請、並聯審批,將「破路」審批時限由7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將「破綠」審批時限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對未列入年度「破路破綠」施工計劃的項目,在取得規劃路由後,審批部門同步開展方案審查、現場勘驗等工作,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結果。
四、規範中介服務「網上超市」運行
在工程建設領域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基礎上,建設全市統一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為採購人購買中介服務、中介服務機構承接項目提供線上交易場所,實現全市中介服務「採購申請網上發布、採購邀請網上推送、報名競價網上操作、競爭結果網上確認、服務質量網上評議、運行效能網上監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務市場。
五、優化企業開辦全流程服務
企業開辦設立登記、申領發票、印章刻制、銀行開戶、員工參保和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大廳並提供「一站式」服務,將企業開辦時間從2.5個工作日壓縮至0.5個工作日,申請材料由11件精減至8件。為新開辦企業免費發放印章和稅務稅控設備,免費郵寄登記材料、證照、印章、發票。加快涉企開辦相關部門數據共享,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應用。探索建立強制出清制度,完善企業撤銷登記程序。簡易註銷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至20天,對符合簡易註銷登記條件的企業,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註銷登記。健全破產案件府院聯動機制、破產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和破產案件繁簡分流制度,進一步壓減收回債務所需時間、降低收回債務所需成本。
六、推進政務服務便民化改革
推出「一件事一次辦」套餐服務,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出生、入學、就業、婚育、退休等高頻事項實現「一次告知、一表申報、一窗受理、一次辦成」,從每個部門「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轉變。進一步擴大呼包鄂烏四地「互辦互認」事項範圍,提升城市群之間政務服務便捷化水平。
七、提升產權登記便利度
推行信息、流程、人員「三集成」和「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不動產複雜登記業務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一般登記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簡單登記由3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註銷登記1小時內辦結。全面加快房地產項目遺留問題產權分戶登記,在穩定運行5個不動產登記大廳、40個不動產駐社區遺留項目分戶受理站和15個不動產駐稅務遺留項目受理站的基礎上,將登記範圍階段性延伸至項目企業、項目小區,進一步增加社區辦理網點,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辦證慢」問題。推動水電氣暖等便民服務全部入駐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實現「不動產登記+水電氣暖過戶」一體化聯辦。
八、推動政府履約踐諾
全面梳理「三個清單」、開展「三個清理」,對政府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帳款及原因進行全面排查並形成清單臺帳,制定清償計劃、逐筆進行清理。對全市招商引資引進的企業項目停工停產情況及原因進行全面梳理並形成清單臺帳,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制定解決和幫扶方案,推動企業復工復產。對全市招商引資政策未兌現未落實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分析原因、形成清單臺帳,逐項研究推動清理解決。
九、加強監督保障
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提高知曉率和覆蓋面,積極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對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構建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輿論氛圍。將工作落實成效納入各單位年度績效考評內容,作為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12345」為民服務熱線平臺設立營商環境投訴專席,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問題實行專項督辦。加強執紀問責力度,對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對影響全市營商環境整體形象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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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呼和浩特日報社新媒體中心 莫日根
編輯:段磊
校對:楊彩霞
一讀:王文豔
編委:阿拉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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