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地下停車場的特殊性,比如面積較大、層高較低、設備管道密集、沒有或很少自然採光等,照明設計時應多方面斟酌考慮,有設計缺陷的燈光系統會影響行車安全、誤導行車方向、浪費能源。而照明控制分組的確定是地下停車場照明設計中的關鍵環節,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通過分組實現停車場出入口的過渡照明,使駕駛員的視覺在駛入或駛出時有一個適應性的過渡過程;第二,設計適當的燈群、光帶形狀,構成有秩序變化的照明區,使車庫的車道、車位區域與燈組、地面照度變化相呼應,為行車、泊車創造一個明晰的燈光導引流程;第三,確定照明的交叉-間隔分組控制模式,不同時段開啟分區、分組照明,在滿足使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電能。
(FUCOLITE-照明設計公司,深圳照明設計,燈光設計)
由於地下停車場的特殊性,比如面積較大、層高較低、設備管道密集、沒有或很少自然採光等,照明設計時應多方面斟酌考慮,有設計缺陷的燈光系統會影響行車安全、誤導行車方向、浪費能源。而照明控制分組的確定是地下停車場照明設計中的關鍵環節,其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通過分組實現停車場出入口的過渡照明,使駕駛員的視覺在駛入或駛出時有一個適應性的過渡過程;第二,設計適當的燈群、光帶形狀,構成有秩序變化的照明區,使車庫的車道、車位區域與燈組、地面照度變化相呼應,為行車、泊車創造一個明晰的燈光導引流程;第三,確定照明的交叉-間隔分組控制模式,不同時段開啟分區、分組照明,在滿足使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節約電能。
二.出入口照明設計:
由於人眼瞳孔的「適應性滯後」現象,造成司機在行駛的車輛中由某一環境快速進入另一個亮度值反差很大的環境時,視覺不能迅速適應:夜晚由地下停車場駛出或白天由室外駛入地下停車場,環境亮度突然下降,造成司機的瞬間盲視;相反,白天由地下停車場駛出或夜晚由室外駛入地下停車場,環境亮度突然上升,司機有強烈的眩光感覺。在進出停車場時的這種視覺障礙容易造成司機在判斷迎面來車、判斷前後車距時發生失誤,引起事故。為克服這種情況,在出入口處應設過渡照明。
車庫入口:為了解決白天駛入的「瞬間盲視」現象,由室外到內部環道這一段,白天入口照明燈組照度應調控為由高照度過渡到低照度,而且完全進入車庫後的入口行車道照度在一段距離內還應保持比內部環道高一些,使司機視覺「提前」進入環境亮度變化的適應期並逐漸適應車庫內部的照度下降;相反,為了防止夜間駛入時的眩光感,夜間入口照明燈組應調控為由低照度過渡到高照度(相當或略低於內部環道的照度),而且在入口處特別是入口車道露天攔板上的燈具應儘量克服眩光。車庫出口:由於室內和室外的環境亮度的變化在白天或夜晚都與車庫入口相同,所以處理方法與上述一致。
由上述可知,車庫出入口在與室外交界處的照度,白天應比車庫內部適當高一些,夜晚應比車庫內部適當低一些,但無論白天還是夜晚,照度都應有一個「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的過渡過程。所以,過渡照明的實施並不是靠固定的燈具安裝密度變化模式來實現的,而應採用燈組在白天和夜間的不同控制模式實現過渡照明。圖2-3為短隧道入口照明曲線,基本反映了停車場出入口過渡照明的變化情況。
當出入口車道較長時,照明分組控制是實施過渡照明的有效措施。對於短距離出入口,過渡照明的二個因素中主要考慮消除駛入的「瞬間盲視」現象,即加大出入口照度,為消除夜間駛入時的眩光感,可以採用合理選擇燈具保護角、設置連續光帶(霧化罩)、室外設置高燈杆等措施。
三.停車場內部照明指標:
1、照度標準:根據「地下建築照明設計標準」(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CECS 45: 92〉所制定的地下停車場照明設計照度標準值:
類別 參考平面 照明標準值(lx)
車道 地面 30 50 75
停車位 地面 20 30 50
類別 參考平面 照明標準值 (lx)
車道 地面 20 25 30
停車位 地面 10 15 20
由上可知,車道和車位地面照度相差約50%,除了車道和車位界限模糊的小型停車場,對於管理嚴格的中大型停車場,特別是收費停車場,車道、車位在設計時已經由建築師嚴格界定,在燈光設計時不宜採用不加區分的均勻布燈形式,而應刻意利用燈具安裝密度和分組呼應車道和車位。
2、為了降低行車時的眩光感,並考慮引導行車的作用,車道燈的長軸應與車輛行駛方向一致,燈具的配置應與車道呼應且排列整齊,這樣才會使照明的導引性好;反之,如果間距過大或分組無規律,司機不能正確預知前方道路的線形和走向,則易產生不安全感,造成照明的導引性變差。
停車方向(即車身長軸方向)一般與行駛方向垂直,考慮車位區域照明的均勾性,車位燈的長軸應與車身長軸方向垂直。對於有固定停車編號的大型停車場,可以採用標誌燈箱兼作車位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