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務領域升級「禁塑令」
長沙商超禁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到2020年底,長沙商超禁用不可降解塑膠袋,全省餐飲行業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近日,省商務廳發布關於落實商務領域塑料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禁限塑重點區域包括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住宿、展會、電子商務等。通知對不同塑料用品在實施區域、時間節點等方面明確了具體禁塑限塑的要求。
例如,通知要求禁止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到2020年底,禁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0年底,長沙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膠袋。
對一次性塑料餐具,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縣城建成區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到2025年底,地級以上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通知提出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在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住宿、展會、電子商務等領域,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推廣使用生鮮產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建立集貿市場購物袋集中購銷制。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產品和可降解塑膠袋等替代產品。
通知還要求,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企業,應當通過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報告系統,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回收情況。(記者 劉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