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稅務總局 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4天 來看具體內容
[導讀]受疫情影響,31日上午,國新辦就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榮發表示,4月份是疫情發生以來第一個季度集中納稅申報期 受疫情影響,31日上午,國新辦就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
-
國稅總局: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記者3月31日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將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據介紹,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
國家稅務總局: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國家稅務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榮發表示,將延長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很多納稅人是按季度申報的,4月份是疫情發生以來第一個季度集中納稅申報期。也就是說,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大量納稅人將在4月份納稅申報期集中體現享受。
-
國家稅務總局: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
記者1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統籌做好申報納稅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2月28日。
-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
為全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向全省納稅人、繳費人發出《關於防範新型冠狀病毒的辦稅服務溫馨提示》(以下簡稱溫馨提示),為全省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目前全省一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已延長至2月24日。
-
國家稅務局:進一步延長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統籌做好申報納稅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2月28日。
-
稅務總局: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進一步做好稅務系統防控疫情工作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會議要求,全國稅務系統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稅務部門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依法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進一步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進一步做好稅務系統防控疫情工作>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進一步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對稅務系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
-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的通告 2020-05-03 02: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73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現將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一、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於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
12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於延長2020年12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各市稅務局,江北、江南產業集中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安徽省稅務局將於12月1
-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來源:澎湃新聞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國家稅務總局網站12月17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12月17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
-
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
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對稅務系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會議要求,全國稅務系統要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依法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會議強調,為納稅人、繳費人服務的一線場所,也是稅務部門防控疫情的第一線。
-
國家稅務總局:已連續4次延長納稅申報期限 受疫情影響逾期繳稅不...
【新民晚報·新民網】因為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繳稅,是否會對企業納稅信用產生影響?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今天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表示,疫情突如其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
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向後延長一周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鬱瓊源 王秉陽)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兼貨物和勞務稅司司長王道樹3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稅務總局已經決定依法將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向後延長一周
-
中國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
(抗擊新冠肺炎)中國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再延長至2月28日中新社北京2月18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除湖北省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再次延長至2月28日。
-
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原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55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
-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通知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通知【點擊查看文字版】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延長2月納稅申報期限 拓展網上辦稅覆蓋面 進一步...
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進一步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對稅務系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會議要求,全國稅務系統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稅務部門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稅費服務工作,依法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