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輔警考試題庫: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答案解析(9.25)

2021-01-08 甘肅中公
2019年甘肅輔警考試題庫:公共基礎知識每日一練答案解析(9.25)

2019年甘肅輔警招聘處於緊張的備考狀態,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比較好的的備考各地市輔警招聘考試,甘肅中公教育為大家整理了輔警考試每日一練答案解析(9.25),望廣大考生及時查看學習。

1.【答案】A。中公解析:《刑法》第21條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甲為了躲避仇家持刀砍殺,倒車時撞到行人,符合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所以甲實施了緊急避險行為。本題選擇A選項。

2.【答案】C。中公解析:犯意表示一般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方式將真實犯罪意圖表現於外部的行為。犯罪預備行為與犯意表示的最本質區別在於:犯罪預備行為是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為實行犯罪起促進作用的行為,因而對刑法所保護的客體構成了現實的威脅;而犯意表示並沒有為實行犯罪起促進作用,只是單純流露犯意的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客體沒有構成現實的威脅,不屬於犯罪。本題中,甲只是在日記中表示要殺死乙,並沒有開始準備工具或者為殺乙而製造條件,屬於典型的犯意表示,不構成犯罪。故本題答案選C。

3.【答案】ABC。中公解析:職業活動是人們由於特定的社會分工而從事的具有專門業務和特定職責,並以此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社會活動。它集中地體現著社會關係的三大要素——責、權、利。故本題答案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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