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彌微商連載的兩篇文章發布後,有網友告訴清揚君,「日彌微商除了日彌膠原蛋白肽和日彌脂排舞虛假宣傳外,日彌美白抗糖飲也同樣存在虛假宣傳。」
企查查顯示:寧波日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統稱「日彌微商」),成立於2017年1月5日,註冊資本300萬,法定代表人胡嘉君。該公司為胡冬娜獨資持有,胡冬娜於2020年4月29日卸任法定代表人。胡冬娜還持有經過A輪和天使輪融資的寧波範小米貿易有限93%的股份,該公司設立了全資子公司寧波範小米化妝品有限公司,後者主打產品為範芙黎系列護膚品,定位是一個網際網路思維的化妝品電商品牌。除此之外,胡冬娜還持有日彌(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95%的股權,持有寧波鮑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96.25%的股權。
日彌官網的宣傳頁面顯示:「日本天后中島美嘉是日彌美白抗糖飲的品牌代言人」、「日本萬千少女、NO1殿堂級美容護膚品」、「日彌美白抗糖飲無懼時光,30天重塑白、透、彈」、「美國專著《抗衰老盛典》上榜高活性白藜蘆醇,對抗細胞老化,挑戰明星素顏面膜,懶人最佳美膚法。86%認同7天整體改善膚色,98%認同3天肌膚更細滋潤,89%認同第2天肌膚更具光澤。」、「適合人群:想要改善肌膚毛孔、缺水問題的人;想要抗衰,保持肌膚年輕飽滿狀態的人;想要亮白肌膚、改善暗沉膚色的人;想要減脂瘦身的人;想要調理腸胃的人;想要改善睡眠的人。」、「來自世界頂級工廠的饋贈,更精純配方更嚴謹生產,日本排名前三研發工廠」
在天貓旗艦店,日彌美白抗糖飲宣傳頁面有「抑制黑色素:抑制絡氨酸梅活性,從根本抑制黑色素合成」、「清除自由基:抗氧化提亮膚色,增強肌膚防輻射能力,阻礙外界侵害」、「阻礙糖化反應:加強糖脂代謝,阻斷真皮層中糖化終末產物合成」。
清揚君認為,日彌美白抗糖飲只是進口的普通食品,不可能具有「抑制黑色素:抑制絡氨酸梅活性,從根本抑制黑色素合成」、「亮白肌膚」的美白功效,也不具有「減脂瘦身」、「調理腸胃」、「改善睡眠」、「加強糖脂代謝,阻斷真皮層中糖化終末產物合成」等功效,該宣傳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上述宣傳中,「NO1之選 殿堂級美容護膚品」、「懶人最佳美膚法」、「來自世界頂級工廠的饋贈,更精純配方更嚴謹生產」屬於絕對化用語的虛假宣傳;宣傳「86%認同7天整體改善膚色,98%認同3天肌膚更細滋潤,89%認同第2天肌膚更具光澤。」、「日本萬千少女」、「30天重塑白、透、彈」、「日本排名前三研發工廠」則需要數據支撐,否則就涉嫌虛假宣傳。上述宣傳違法了《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和第八條「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的相關規定。
發稿前,清揚君搜索了一下關鍵詞「日彌美白抗糖飲」,發現在淘寶、拼多多還有很多商家在銷售該產品,這些網店的宣傳與上述虛假宣傳雷同;知乎、小紅書、百度貼吧、微博等各大網絡平臺都有大量上述類似功效的宣傳軟文。
其實,日彌微商對清揚君前面兩篇文章提到的虛假宣傳已經做了修改,但這還遠遠不夠。在其官網、網店、各大網絡平臺還有很多類似的虛假宣傳。由於虛假宣傳太多,幾乎是不可能完全進行刪除和修改的。不知道日彌微商是否會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做到的全網宣傳,竟然會成為清揚君文章的素材。所以說,做品牌還是要把目光放長遠一點,即便今天不被清揚君發現,明天也會被其他媒體發現。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
值得關注的是,日彌微商還因為違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被罰沒7萬多元。
處罰決定書《甬鄞市監處〔2019〕980號》顯示,日彌微商經營的預包裝食品「脂排舞梅子味酵素固體飲料」為普通食品,並非保健食品。該食品中添加了原料「透明質酸鈉」,而「透明質酸鈉」系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只能用於保健食品中,不得用於其他食品生產。故「脂排舞梅子味酵素固體飲料」系不符合法律法規的食品。日彌微商於2018年4月30日進口了20包「脂排舞梅子味酵素固體飲料。2018年9月27日進口400包「脂排舞梅子味酵素固體飲料」,總共進了涉案的「脂排舞梅子味酵素固體飲料」420包,進貨總價為7250元,已全部銷售,銷售價格為62元/包,銷售貨值為26040元,有違法所得18790元。
2019年11月21日,日彌微商因為違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被寧波市鄞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8790元、罰款52080元,共計罰沒70870元。
這次日彌微商究竟如何面對清揚君的文章呢?是採用軟文覆蓋,還是繼續對宣傳頁面進行整改,還是兩者同時進行呢?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