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啟動時間?
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11月8日批示要要求開展一輪新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2018年1月23日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標誌著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啟動。
2.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通過3年不懈努力,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基層組織建設的環境明顯優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是什麼?(三個事關)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鬥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必然要求;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5.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步驟是什麼?
2018年,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會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2019年,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徹底剷除黑惡勢力賴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取得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6.依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要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無亂強基,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
7.新一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點是什麼?
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
8.當前涉黑涉惡犯罪的新動向是什麼?
一是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二是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9.掃黑除惡的工作措施是什麼?
摸線索,打犯罪,挖「保護傘」,治源頭,強組織。
10.掃黑除惡「打早打小」是指什麼?
各級政法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對可能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集團、惡勢力團夥及早打擊,絕不能允許其坐大成勢。
11.掃黑除惡「打準打實」是指什麼?
審判時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準確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構成什麼罪,就按什麼罪判處刑罰,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12.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13.掃黑除惡的第一責任、直接責任、行業監管責任是什麼?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直接責任人,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行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行業監管責任人。
14.掃黑除惡要做到哪兩個「結合」?
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15.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時要做到哪「兩個一律」?
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16.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一案三查」是什麼?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17.候選人聯審機制是什麼意思?
在村「兩委」換屆中,組織部門協調政法、紀檢、信訪等8個部門組成聯合審查組,對候選人進行資格把關,把黑惡勢力擋在門外。
18.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三長負責制」是什麼?
省、市、縣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線索核查第一責任人,分管刑偵工作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刑偵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線索核查工作。對每條線索必須做出有無涉黑涉惡犯罪嫌疑的結論,由負責核查的公安機關的局長、分管刑偵副局長、刑偵部門主要負責人籤字確認上報。
19.公安機關涉黑涉惡線索核查「一案雙查制」是什麼?
上級公安機關認為下級公安機關做出的核查結論不符合事實的,啟動「一案雙查」,由上級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對線索核查工作進行調查,由上級公安機關刑偵部門對原線索重新核查。
20.黑社會性質組織應具備什麼特徵?
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危害性特徵。
21.什麼是惡勢力?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
22.什麼是惡勢力犯罪集團?有什麼特徵?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的法定條件,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23.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24.永州市冷水灘區明確的重點打擊的15類黑惡勢力是什麼?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以及披著宗教外衣、挾持群眾參加非法邪教活動的黑惡勢力;(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裡、稱霸一方、欺壓魚肉百姓的「村痞村霸」等黑惡勢力;(4)在徵地、租地、拆遷、土地流轉、工程項目建設和山林權屬(邊界)糾紛調處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5)在工程項目、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8)非法高利放貸(包括套路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地下出警隊」「了難隊」的黑惡勢力;(10).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敲詐勒索的黑惡勢力;(11)組織人員赴境外賭博、參與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12)在農村地區組織聚眾賭博、在賭場放高利貸的黑惡勢力;(13)煽動群眾鬧事(包括醫鬧)、組織策劃群體性事件的黑惡勢力;(14)組織、領導非法傳銷活動的黑惡勢力。(15)在控違拆違過程中,煽動鬧事、違法侵佔、暴力抗阻的黑惡勢力;
25.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掃黑除惡「三個緊盯不放」是什麼?
要緊盯涉黑涉惡重大案件,緊盯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緊盯背後「關係網」、保護傘不放
26.郭聲琨書記在2018年12月29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視頻會議指出專項鬥爭面臨的新形勢是什麼?
一是有的黑惡勢力「硬暴力」明顯收斂,更加注重就地偽裝、易地隱身,企圖瞞天過海。二是有的黑惡勢力向新興領域延伸觸角,企圖利用法律空白點、監管盲區,隱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三是有的黑惡勢力以「公司化」形式,將非法聚斂的巨額財富洗白為「合法」財產。四是有的黑惡勢力千方百計與個別黨政幹部、政法幹警結成多重利益關係,企圖尋求保護。
27.郭聲琨書記在2018年12月29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視頻會議指出的掃黑除惡「六個進一步延伸」是什麼?
向偵破大案、打財斷血進一步延伸;向網絡空間、新興領域進一步延伸;向深挖幕後、打傘破網進一步延伸;向依法懲治、快訴快判進一步延伸;向綜合整治、堵塞漏洞進一步延伸;向固本強基、剷除土壤進一步延伸。
28.陳一新同志在2019年1月28日全國掃黑辦主任會議上指出掃黑除惡要做到「十抓」是什麼?
抓全年思路謀劃;抓階段性工作推進;抓調查研究抓典型引路;抓督導推進;抓戰果通報;抓重大線索管理平臺建設;抓考核考評;抓宣傳引導;抓掃黑辦自身建設,提升幹部能力素質。
29.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舉報黑惡勢力?
永州市冷水灘區掃黑除惡舉報途徑如下:
①通過電話舉報:撥打110、8367052;
②通過電子郵箱舉報:lstshb2018@163.com
③通過信件舉報:永州市冷水灘區公安分局508辦公室。郵編:4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