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控制設計應符合現行國際標準《通用用電設備配電設計規範》GB 50055的規定。2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水泵電機應具有自動控制(包括備用泵自投)、遠程控制及就地控制三種控制方式。3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中配置的小型水泵應採用變頻控制運行方式,並應與主工作水泵共享同一傳感器提供的系統壓力信號。4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制應具備下列功能:4.1 水泵應按設定的壓力並根據系統流量變化自動啟、停和轉速自動調節。備用泵應設定為故障自投和輪換互投;4.2 多工作泵並聯會全變頻控制運行和效率均衡平均 分攤功能;4.3 罐式、箱式管網疊壓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利用市政管網壓力疊壓供水功能;4.4 越過故障泵運行功能;4.5 停電、停水後自動復位功能;4.6 泵組自動巡檢功能;4.7 自我診斷設備運行狀態是否正常系統報警接觸後自動回復運行功能;4.8 存儲設備運行信息功能;4.9 系統超壓報警功能;4.10 防止電機過載功能;4.11 防止水泵空轉功能;4.12 設備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時的自我保護功能;4.13 防止非管理人員擅自操作的控制器鎖定功能;4.14 遠程監控及通訊功能(含檢修時解除遠程控制功能);4.15 傳感器保護功能;4.16 中文菜單顯示界面及全彩色圖像顯示功能;4.17 用戶需要的其他擴展功能。5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制顯示屏應為中文界面,應具有下列操作功能;5.1 通過人機對話或顯示屏進行系統各類運行參數的設定與調整;5.2 通過操作CAN通信設置實現泵組內部通信和主從泵區分;5.3 通過操作設置溫度保護功能,實現水泵防凍功能以及環境溫度過高或過低報警保護功能;5.4 通過操作實現變頻器故障報警自動復位次數及時間;5.5 通過操作差壓控制方式實現系統差壓控制運行;5.6 通過操作時間、星期、月曆的改變,實現泵組按下不同時間、星期、月曆變頻控制運行;5.7 通過操作顯示偏差調整值來校正系統實際壓力值與儀表顯示壓力值的不一致;5.8 通過操作進入鎖定密碼,反正非管理人員誤操作。6 數字集成全比那片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制顯示屏應具有下列顯示功能;6.1 系統運行參數顯示;頻率、運行比率、壓力;6.2 設備運行狀態顯示;電機、水泵、水箱水位的運行和故障;6.3 供電電源參數顯示;電壓、電流、頻率;6.4 各泵運行時間、故障次數、歷史故障記錄查詢及消耗電量、累積用電量;6.5 設備運行的系統瞬時流量、累積流量。7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制系統應具有故障自我診斷、報警和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性的故障應能夠自動或手動報警、恢復正常運行。8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應配置符合國際標準的RS485通信接口,變頻控制器外殼的防護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的規定。9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制系統應具有良好的抗幹擾能力,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調試電氣傳動系統第3部分:電磁兼容性要求及特定的實驗方法》GB12668.3及《電氣控制設備》GB/T 3797的規定。10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檢測儀表的量程應為工作點測量值的1.5倍~2倍;系統壓力控制精度不應大於0.01Mpa.11 數字集成全變頻控制恆壓供水設備應成套配置2套壓力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應性能可靠、工作穩定、抗幹擾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