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08 證券簡稱:ST安泰 編號:臨2020—048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鋼鐵」)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餘額:本次擔保金額不超過10.25億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實際為新泰鋼鐵提供的融資本金擔保餘額為39.93億元(含本次擔保金額)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有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 本次擔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一、擔保情況概述
鑑於關聯方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鋼鐵」)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交通銀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平安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介休工行」)籤署的相關主合同將分別於2021年3月24日、5月7日、5月22日和8月12日陸續到期,新泰鋼鐵將在上述主債權到期時辦理續貸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借新還舊、展期等方式),屆時公司擬將繼續為新泰鋼鐵在上述債權銀行的借款提供擔保(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公司二○二○年度為關聯方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別與上述債權銀行籤署了相關保證合同,已為新泰鋼鐵在該等債權銀行的借款提供了擔保)。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二○二○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本次擔保的具體事宜,授權公司董事長籤署相關擔保協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新泰鋼鐵成立於2005年5月,目前註冊資本為200,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李猛,實際控制人為李安民先生。新泰鋼鐵經審計的2019年末的總資產為1,129,788.65萬元,淨資產為93,742.41萬元,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069,450.28萬元,淨利潤3,007.54萬元。
鑑於公司控股股東通過其控制的山西安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新泰鋼鐵100%的股權,故本次擔保構成關聯擔保。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一)為交通銀行提供的擔保
1、所擔保的主債權:主合同借款金額不超過12,300萬元,借款期限不超過3年。
2、擔保方式: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保證範圍: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4、保證期間: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二)為平安銀行提供的擔保
1、所擔保的主債權:主合同借款金額不超過11,50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
2、擔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西安泰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山西安泰型鋼有限公司均在擔保範圍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保證範圍: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或有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4、保證期間:從擔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具體授信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三年。
(三)為介休工行提供的擔保
1、所擔保的主債權:主合同借款金額合計不超過78,709萬元,其中,將於2021年5月續貸的主債權金額不超過48,300萬元,於2021年8月續貸的主債權金額不超過30,409萬元,借款期限均為1年。
2、擔保方式: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保證範圍:主債權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等費用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4、保證期間:自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四)反擔保
就上述公司向新泰鋼鐵提供的擔保,新泰鋼鐵的控股股東山西安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自願向本公司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與新泰鋼鐵之間是一種互保行為,能夠滿足各自生產經營和項目投資的融資需求,便於雙方及時、有效地籌措資金。獨立董事對本次擔保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並出具了肯定性獨立意見。認為本議案表決程序合法,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餘額為465,104.43萬元,佔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238.70%,其中,公司累計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餘額為65,800.46萬元,累計為新泰鋼鐵提供的擔保餘額為399,303.97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對外擔保情況。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關注同花順財經(ths518),獲取更多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