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不能正常工作,您可能注意到或尚未注意到它的功能異常,或者能夠保持的電量發生變化。」Mac 幫助說。
我當然注意到了,問題已經很明顯了。在拔下電源之後,從 100%到自動關機也就四五十分鐘。我看著它在前十分鐘之內就能掉到 70%,後面的 20 分鐘迅速的掉到 30%。此時要是合上蓋子之後再打開,就啟動不了了。
把死透了的 MacBook 接回插座,也得平心靜氣再等十分鐘,按電源才有反應。屏幕一亮,右上角的電池指示數字顯示是 0%;然後在輸入密碼後進入桌面之前,啪的一下,屏幕又一次變黑。這次要再等五分鐘,重新開機一次。
究其原因,這可能是因為北方的冬天太變態了,電池受不了寒冷。我猜也可能是因為我幾乎每天都用十幾個小時,而且每次開虛擬機和幾十個 Chrome 標籤頁一定也讓電池殫精竭慮,鞠躬盡瘁。其實說不準其他部件也一樣在嚎叫,但 Mac 幫助表示「檢查之前,您可以繼續使用電池,而不會對電腦造成損害。」
錯誤在我自己身上嗎?我搞不清楚。例如,我不清楚是應該一直插著電比較合適,還是每次先充滿再把電池完全用完更合適。有人說應該多充多放,有人說鋰電池沒這碼事。但我的電池一定在長時間的使用中,過早結束了它的有效循環次數。
這讓我想起我的上上一臺電腦 ThinkPad X201,我誇張的買了一塊備用電池,以顯示它可以換電池的無比優越。而且至少,我知道有插座的時候,都是把電池槽空著用的。
我換掉 X201 是因為它太沉了。後來 ThinkPad 也出了平板,它的平板一樣輕薄,也是不支持換內置電池的。但它附加的電池擴展塢,讓我們有機會給自己一個心理安慰,說這也是可換電池的機型,還附加了一小塊應急電源呢。換個角度思考,世界美好了很多。
我還是買了 MacBook 並用到現在。現在,我沒錢換,也沒錢修了。
我的電腦超出蘋果自家一年的免費保修期有一陣了,但沒超過兩年,現在正處於國家三包所規定的保修期之內。當我聽小夥伴說主要部件三包期限還沒過的時候,高興的簡直要跳起來。
我想,沒了電池這一體化的機身就玩不轉,怎麼也算是主要部件了吧。我想錯了。
2002 年 9 月 1 日起實行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其中附件 1《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在「筆記本微型機」當中,包含「主板、CPU、內存、顯示屏、硬碟驅動器、鍵盤、電源適配器「。
——你沒看錯!有」電源適配器「,沒有」電池「。
另外,「數位相機」三包範圍就包含電池,還包含「存儲卡」。
在與蘋果客服的通話中,電池並不在國家三包範圍之內一樣得到了驗證。
好吧,「電源適配器」就是那個可以用 600 多塊錢再買一個的玩意兒,然後修一次電池要 1200。
其實我覺得,在實際使用當中,電源適配器損壞的概率遠遠低於電池損壞的概率。問題是,國家的這個三包規定,大概在世紀之交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來,並且從來沒有改變過。
在那個時候的筆記本電腦,電池基本上都是可以更換的,當時還有所謂「準系統」,就是長的很像筆記本,但是不帶電池,必須接電源才能使用。當時連手機和那叫什麼來著——對,PDA——也是可以換電池的,甚至可以用幾節乾電池。
隨著時代的推移,現在普遍內置不可替換電池的機器,修理電池必須拆機,成本大幅推高。如今電池已經成為影響到整機壽命的最關鍵因素之一,即使其他功能正常,如果電池廢了,只能外接電源才能使用的筆記本,也跟癱瘓沒有什麼太大區別。
比如說我現在,出差的時候只能把電腦扔在酒店,先用手機和我單獨買的小鍵盤,來勉強完成文字的錄入工作,回去再排版。這也是我著急想下一臺電腦用低功耗平板的原因,因為用一個充電寶就當是換電池了,放心很多。
所以我感覺,現在執行了快二十年的三包規則,其實是非常有必要修改一下了。因為今後還有可能出現其他部件維修成本大幅提升的情況,我認為相關法規應該規定,納入三包的「主要部件」,是購機時成本佔總成本百分比最靠前的硬體,以徹底避免可能的法律漏洞。
除了電池不納入三包,在這份 2002 年的規定中,其他問題也到處都是。
例如,當蘋果推出 iPad 的時候,你無法分辨它是一個消費娛樂設備——比如說可攜式 DVD、MP4 播放器——還是一個平板電腦。總之,《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不包含對「平板電腦」的界定。
隨《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一起實行的還有《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其中規定的家用視盤機(VCD、超級 VCD、DVD 等)沒幾年就光榮退出歷史舞臺。相關規定也失去了存在意義。
法規的滯後性是肯定存在的,所以在制定規則的時候,也希望不要那麼死板,根據條件的變化,其他過時的規定也應該及時修整。
因為距離我手中的這臺 MacBook 緊接著到達 2 年三包年限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我對它的電池被納入國家三包範圍不抱希望。可能在敲出這行文字之後不久,也到了我該換電腦的時候。
但是如果筆記本和平板的電池未來註定是不可替換的,那就還有必要為今後的型號,爭取一下讓它們的電池在保的資格。當設備除電池之外的其他組件完好,卻不得不報廢的話,難道不是一種巨大的浪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