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短視頻及直播行業發展迅猛,馬上雙十二到了,又一波直播帶貨高峰即將襲來,隨之而來的機構與主播間的糾紛也越來越多,而帳號作為粉絲及流量的載體,在解約後的其歸屬問題也是雙方必爭之地。下面蘑菇頭依據目前司法判例分情況分析。
一、合同約定歸主播
此類情況一般是主播在與mcn機構籤約前即有一定的知名度,自帶帳號已經有較大粉絲量,在主播與MCN籤署合約時約定了解約後帳號歸主播個人所有,出現爭議司法實踐中基本會支持帳號歸主播所有。
二、合同約定歸MCN機構
雖然合同明確約定帳號歸機構,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帳號人身屬性較強大多數情況法官會考慮到帳號的人身屬性,而仍然會將帳號所有權判給主播,需要注意,此類情況幾乎都是帳號註冊、認證是以主播的的姓名、手機號、身份證號進行的。少數情況法官會考慮合同約定及違約情況將帳號歸屬權依據合同約定判給MCN機構。
如果帳號人身屬性較弱,法官則會更多的考慮到合同約定,雙方投入等情況綜合決定帳號歸屬。
三、無約定
無約定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法官會綜合考慮人身屬性、雙方投入等情況進行裁判。
綜上,雖然合同約定的帳號權利歸屬在糾紛發生時並不一定會得到法官的支持,但相對於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獲得支持可能性還是要增加很多,所以雙方籤約前還是要好好設計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