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24日,據孫楊團隊透露,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已經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今年2月針對孫楊的禁賽8年裁決,這也就意味著孫楊有望可以參加東京奧運會。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已獲悉瑞士聯邦法院決定支持中國遊泳運動員孫揚改判申請,並撤銷禁賽裁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小組主席提出了質疑,對本案的實質內容不作任何評論。根據海外媒體報導,瑞士聯邦法院推翻原裁定的關鍵是CAS審理孫楊一案的主席——義大利人弗朗科·弗拉蒂尼涉嫌種族歧視,可能導致在孫楊案的審理中無法公正對待當事人和案情,不適合擔任仲裁法官的職務。弗蘭蒂尼是發布孫楊禁賽令的聽證會三人裁決團的主席,2014年後,他一直是義大利體育系統最高法院的成員。孫楊的律師發現,弗蘭蒂尼多次在社交媒體抨擊中國,發表種族歧視的言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弗拉蒂尼明顯具有「辱華」和「種族歧視」嫌疑,CAS沒有發現這些跡象,仍讓他來主持涉及中國運動員的案件聽證,不符合相關程序。按照《瑞士私法法典》PILA190條第2項的規定,CAS的判決被撤銷。
此前,CAS於瑞士洛桑當地時間2月28日上午10時公布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一案的仲裁結果,CAS秘書長宣布,孫楊被暫停比賽8年。4月28日,孫楊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申請撤銷CAS的裁決。7月23日,孫楊律師團隊、博納德·勞森律師事務所更新公告,他們再一次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次瑞士聯邦法院的判決對孫楊是非常有利的。由于禁賽判決被推翻,孫楊實際上擁有了作為運動員正常參加各種訓練及賽事的權力。他可以出戰明年的東京奧運會以及陝西全運會。瑞士聯邦法院推翻CAS判決的先例並不是很多,成功率只有7%,平均下來一年只有一次。孫楊在上次聽證會後更換了新的律師團隊,這次表現出了很強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讓大家對重審也抱有希望。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副主席楊揚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聲明,瑞士聯邦法院支持了孫楊團隊對於國際體育仲裁小組主席的疑議。下一步該案件會回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由新的小組主席帶領的仲裁小組進行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目前只是收到了一個簡短的信息,還沒有看到整個判決的詳情,等有了更多的詳情會進一步溝通。
多知一點
CAS處理的200多起案件中
僅有6件裁決被撤銷成功率約為7%
從1984年到2012年,CAS共計處理了200多起案件,其中超過80件仲裁裁決被訴至瑞士聯邦法院申請撤銷。然而,這其中被成功撤銷的CAS裁決僅為6件,成功率約為7%。
事實上,上一次法院撤銷CAS仲裁結果幾乎可以追溯到2010年。當時,瑞士聯邦法院曾以「公共政策」為由撤銷了CAS做出的葡萄牙籍球員丹尼爾(Danie)的培養費爭議裁決。
1997年,葡萄牙本菲卡俱樂部與球員丹尼爾籤訂了合同,但在履行3個月後終止。此後,球員與西班牙馬德裡競技俱樂部籤訂了合同。本菲卡隨後上訴國際足聯要求賠償補償金,最終國際足聯判定本菲卡勝訴。
此後,馬競選擇上訴至蘇黎世商事法院,法院判決國際足聯裁決無效。理由是1997年的球員轉會條例違反了歐盟和瑞士的競爭法。2004年,本菲卡又向國際足聯提出賠償請求被拒。隨後選擇上訴至CAS。
2009年,CAS裁決支持本菲卡的請求,裁定馬競賠償本菲卡40萬歐元。隨後,馬競將該裁決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
最終,瑞士聯邦法院判決指出,「已結之案」原則是程序性公共政策的一部分,蘇黎世商事法院的判決合法,可以強制執行。CAS裁決忽略了蘇黎世商事法院判決的基本事實,裁決應予以撤銷。
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李慶實
圖據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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