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商中國
作者: 仰山
一輛二手摩託車到底值多少錢?答案可能刷新你的認知。
11月12日上午10時42分45秒,隨著網拍錘的一錘定音,一輛二手摩託車價格從1.63萬元起拍,最終定格在303.14萬元!
一輛評估價只有2萬多的京A牌舊摩託,竟然被諸多買家輪番競拍瘋搶。
有人猜測,二手摩託車競價飆升,與目前北京汽車牌照搖號、京A摩託車牌照稀缺有關。不過,北京專業摩託車友向券商中國記者透露,目前京A摩託車牌照可以轉讓,市場價25萬元左右,此番競拍瘋狂令人費解。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由於此次摩託車拍賣保證金僅需3200元,此次舊摩託車瘋狂競拍,不排除背後有玩家炒作。
超300萬搶輛舊摩託
阿里拍賣網站顯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輛車牌號為京A83011的比亞喬牌摩託車進行公開司法拍賣。
該拍賣從11月11日上午10點開始,截止時間為11月12日上午10點。此次拍賣連同摩託車和摩託車牌照一起拍賣,如果競拍成功將獲得摩託車和北京摩託車牌照。
法院披露的評估報告顯示,該摩託車初次登記日期為2016年6月21日,排量為155cc,車輛品牌為:比亞喬,由於該摩託車電池沒電,因此無法對車輛進行打火試車,導致行駛裡程不可知,車輛停放於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停車場。
圖片來源:阿里拍賣·司法官網
經評估,該摩託車評估價為2.33萬元,此次拍賣起拍價為1.63萬元,增價幅度為320元,保證金3200元。
這樣一輛二手摩託,布滿灰塵,拍賣會不會無人接盤?結果卻是出乎所有人的預料,甚至包括北京當地摩託圈友都震驚了。
阿里拍賣最新信息顯示,這兩摩託車拍賣有這場拍賣有1775人報名,5776人設置提醒,有超過15萬人次圍觀。
實際上,從11月11日上午10時開始,競拍就進入激烈狀態,加價幅度從幾百元到2000元不等。
11月12日,經過累計1286次競拍後,競買價格從11月11日上午10點的1.63萬元,最終競買價格定格在303.13萬元,競買價格已經是評估價格的130倍。
此次競拍可謂激烈,由於該拍賣活動設置了延遲出價功能,即拍賣結束前,每最後5分鐘如果有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這導致原本預期於11月12日上午10時結束的競拍,直接出現延遲125次,直至11月12日上午10時42分45秒出現最終報價303.13萬元才結束。
一輛小排量的二手舊摩託車竟然被競買到270萬元,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有網友認為,北京汽車燃油車只能搖號,而新能源車需要排隊好幾年,可能競拍摩託車是為了京A 的牌照。
「車子不值錢,就是京A 的牌照有價值,」一位關注該競拍的北京摩託車友表示,目前的政策是京A摩託車牌照不再新發,存量約2萬張,可以過戶,京A牌照可以在北京暢通無阻,相比之下京B的摩託車牌照不能進入北京的四環。
不過,上述摩託車友指出,即使摩託車牌照有價值,目前市場價值為25萬左右,也不至於超過百萬。
或存在惡意競拍炒作
實際上,上述帶京A牌照的摩託車拍賣不但吸引著外界關注,摩託車圈內也被震驚了。
「起初我們以為是京A牌照漲價了,眼看著價格從5萬多元飆漲到200萬元,各種摩託車群友都在圍觀,結果越來越離譜,感覺應該是有人在惡意飆價,」北京一位專業摩託車友表示。
上述摩託車友所言非虛,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有多個競買號幾乎在短時間內進行了多次頻繁的報價,直接刺激了競拍價格的提升。
以11月12日,10時35分38秒至競拍結束的11月12日10時42分45秒,短短7分鐘左右,只有競買號為N2757和N7443的2名買家,他們在這7分鐘內分別報價10次,處於你追我趕的互相較勁態勢。
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11月11日11時24分11秒至11時30分為例,短短6分鐘內,競買號F6766和X0375分別報價7次和9次,競買價格從260.28萬元提高到264萬元,260.31萬元提高至264.12萬元。
根據競買公告須知,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參加競買,所需要保證金僅為3200元,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同時,法院公告,買受人如果後悔拍賣逾期沒有繳納拍賣餘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原買受人不得參加重新拍賣,同時,悔拍買受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等。
這意味著,即使拍賣後不付款,損失的也僅僅是3200元保證金而已,因此,不排除競買人以損失保證金為前提而「惡意競拍」炒作。不過,此前亦有一些惡意競拍,幹擾司法拍賣秩序行為人被認定為惡意競拍後處以罰款的案例。
根據阿里司法最終拍賣結果,競買號N2757名為高鐵祥的用戶最終以303.13萬元價格拍賣獲得該輛摩託車。
摩託車主系「套路貸」黑老大
值得關注的是,這輛被竟拍出天價的摩託車,背後的車主卻有著非凡的故事。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項目評估報告顯示,該輛摩託車持有人為林國彬。
今年1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披露,201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公開宣判北京市特大「套路貸」黑社會犯罪系列案,對被告人林國彬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餘51名被告人以上述罪名中的一罪或數罪判處相應刑罰,其中11人被判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林國彬通過實際控制的公司,以吸收股東、招收業務人員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林國彬為核心,被告人增濤、韓文軍、萬元春及律師李春傑等人為成員的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公證員王純、李鐵林等人的幫助,以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為名,誘騙被害人在公證處辦理賦予借款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售房委託、抵押解押委託公證,惡意製造違約事項,利用公證書將被害人房產擅自過戶至該組織控制之下。後林國彬犯罪組織及譚寧惡勢力犯罪集團採用暴力、威脅及其他「軟暴力」手段非法侵佔被害人房產,通過向第三人出售或採用虛假訴訟等方式,將騙取的房屋處置變現,並將所得用於犯罪組織發展、成員分紅和提成。犯罪對象大多數為老年人,共騙取68名被害人70套房屋,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1.78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