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顧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目前,電動自行車在給群眾出行帶來方便的同時,也暴露出超標車多、交通違法多等突出問題,由此也帶來了嚴重交通安全隱患,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規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既是遵循創建文明交通的工作要求,又是減少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有效措施。
2019年4月12日,宿遷市公安局、宿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工作的通告》,通告要求所有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2019年4月12日至10月14日期間內完成註冊備案登記,並懸掛、粘貼電動自行車號牌、臨時信息牌。2019年10月15日起,未完成註冊備案登記上牌的,不得上路行駛,否則,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我縣嚴格按照上述規定時間開展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並根據群眾實際需求,將上牌時間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我縣非標電動自行車已上牌38925輛。
為進一步推動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滿足群眾近期上牌需求,我縣公安交警大隊再次向市支隊申請上牌延期,請仍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抓緊上牌,否則,無牌上路騎行,路面交警將按規定予以查處。所以,下面這些信息大家必須要知道:
問題解答
?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能否上牌?
不能。
目前,三輪、四輪電動車(新能源電動汽車除外)尚無國家標準,所以無法辦理上牌手續。在此特別提醒,小心購買,謹防上當。 以下所述的電動自行車均指兩輪。
?我縣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現在還能登記上牌嗎?哪裡可以辦理?可以使用多久?
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現在可以登記上牌。
針對在用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市民本人攜帶身份證、車輛相關手續(若無任何手續,需當場填寫承諾書)將車輛帶至我縣各交警中隊就近登記上牌,領取「非標電動車臨時信息牌」。宿遷市對備案登記粘貼臨時信息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實行5年過渡期管理,過渡 期至2024年4月14日,過渡期屆滿後不得上路行駛。
?如何區分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是新國標還是非標車輛?
最簡單的辨別方式:凡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均為「非國標」,4月15日後買的電動自行車需查閱電動車合格證辨別,具體詳見下方「電動車上牌須知」。
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檢查產品是否標註強制性認證(CCC)標誌,強制性認證證書通過手機微信掃描合格證上的二維碼,或者登錄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http://cx.cnca.cn)等方式查詢。
?如何區分新國標兩輪電動自行車和新國標兩輪電動輕便摩託車、新國標兩輪電動摩託車?
新國標電動車分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託車、電動摩託車,其中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電動輕便摩託車和電動摩託車屬於機動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重量不得超過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此外,新國標還對電動功率、蓄電池電壓、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方面做出了具體技術要求(詳見下圖)。新國標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
?購買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如何註冊登記上牌?
凡2019年4月15日以後購買的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請車輛所有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正規銷售發票(交稅的)和新國標合格證,將車輛帶至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並免費領取、安裝全省統一制式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註:目前,凡是在水岸城邦內街愛瑪、雅迪、綠源、小鳥、臺鈴這5家電動車銷售點購買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可在銷售點直接上牌。)
?之前我縣上過的舊式綠色防盜備案號牌還有沒有用?是否需要重新上牌?
凡是之前在我縣上過的舊式綠色防盜備案號牌的兩輪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重新上牌,可以上路騎行至2024年4月14日。
?電動自行車上牌是否收費?
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上牌均免費。
?領取的《非標電動車臨時信息牌》張貼到哪裡?
電動車所有人領取《非標電動車臨時信息牌》後,需將信息牌粘貼至車輛座位下方或用寬膠帶黏貼至車身明顯處固定,以備核查,不得擅自撕揭、損毀、挪用、移交他人使用。
電動車上牌須知
一、哪些車輛需要上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文件要求,所有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都要上牌。
二、該上哪種牌?
請查閱合格證,合格證為兩輪電動摩託車的,按照機動車管理,並取得駕駛證(D、E、F證均可)方可上路。合格證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需辦理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牌證;合格證為非標電動自行車的,需辦理5年過渡期信息牌。(圖樣如下)
三、攜帶哪些資料?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需提供車輛購車發票、合格證、身份證件;在用非標電動自行車需提供車輛購車發票、合格證(以上兩項均無的,需要填寫承諾書)、身份證件。
四、新國標兩輪電動輕便摩託車、兩輪電動摩託車怎麼上牌?
新國標兩輪電動輕便摩託車、兩輪電動摩託車均按照機動車管理,車主需要到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後,攜帶車輛合格證明、身份證件到泗洪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上牌,費用按照國務院標準收取。
溫馨提示:車輛整車編碼也就是車架號,一般在車輛前部的車架上。
注意!!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章道路通行規定第四十五條: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十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違反《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罰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