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養恩大於親恩」。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離異家庭再婚後,都帶著孩子到新家庭中生活,他們有的把繼子女視如己出,有的卻相處並不和睦;而有的因為繼子女的到來,反而會冷落自己親生的骨肉,到最後老死不相往來。
對於重組家庭,因為雙方沒有血緣關係,相處起來也會引發諸多家庭矛盾,比如孩子的教育和成家立業,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問題很多,當你給繼子女付出了所有,到晚年需要他們贍養時,反而會遇到一群白眼狼,於是訴諸法律解決養老和經濟糾紛的不計其數。
一、被繼母突然起訴,讓丈夫突發意外
2020年的11月11日,在嶽陽有一場關於贍養糾紛的官司,可被告於光卻因為這場官司突發腦溢血進行了開顱手術,無法出庭。於光的妻子姜葉百思不得其解,原告是於光的繼母的周萍,但兩人十幾年裡從未見面,更沒有聯繫,繼母怎麼會突然一紙訴狀將繼子告上了法庭呢?
2020年10月,姜葉的丈夫於光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一張傳票,起訴人是繼母周萍,但十幾年裡,於光夫妻倆與繼母從未碰面,更沒有交集,為何於光會成為被告。
開庭一周前,於光為了搜集證據需要證人出庭作證,在處理這個事情的途中,意外從天而降,46歲的於光突發腦溢血,進行了開顱手術,在重症監護室裡未脫離危險。那麼繼母為何要起訴於光,起訴的被後有何秘密呢?
姜葉說,訴狀寫的是於光要承擔贍養繼母的義務,但實際情況是繼母從未對於光履行過撫養義務,加之兩人根本沒有往來,也就不存在贍養繼母一說,姜葉認為突降官司的背後,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決定為丈夫查明真相。隨後,她跟叔叔於偉明去找繼母周萍。
於偉明說,哥哥於良軍和周萍1985年結婚後,原來生活在一起,那時候哥哥是當地有名的「富人」,自己辦廠,有車有房,後來在1996年便被繼子女趕出家門,一直漂泊在外。如今於良軍住在養老院裡無依無靠,這個重組家庭究竟發生了什麼?
周圍鄰居告訴姜葉,周萍剛嫁給於良軍時,於光只有七歲左右,生活兩年後,周萍的五個孩子都來到於家,於光感覺不到父親和繼母的關心,便跟隨叔叔回到了親生母親家裡,至此與父親繼母聯繫甚少,既然如此,時隔多年後,繼母怎麼會突然起訴繼子呢?
二、繼母對起訴繼子不知情,原來另有隱情
周萍已是耄耋之年,對於姜葉質問的起訴一事,老人表示毫不知情,甚至直言與她無關,一切都是子女們在主導,老人也坦誠說道,自己與繼子於光無冤無仇也無往來,是兒子高峰和兒媳彭蓉所為,難道說於光是與老人的子女們有矛盾嗎?
期間周萍的大女兒高虹回來,她一看到於光叔叔就說:「你們就沒有臉面上我家門」。讓人很是驚訝。
老人與於良軍再婚時,高虹已經成家了,在她的言辭間似乎是高家人受到了莫大的委屈,那麼她所言的調解一事是怎麼回事?為何她口口聲聲都在指責於家人。
原來今年5月,於良軍將四個繼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繼子女承擔他晚年贍養的義務,每月支付500元贍養費,在高虹看來是於家人起訴在先,他們才會以母親的名義按同樣的方式起訴了於光,這一切高家人與於光沒有進行過溝通。
姜葉氣憤不已,她說這場官司裡於光同樣是被告,早在2015年,於光就已經被親生父親以贍養為由單獨起訴上法院,這是第二次被起訴,這一切高家人都不知情,當初於良軍做為繼父,讓繼子女們享受了優越的條件,如今他們為何對贍養一事有如此大的埋怨呢?
高虹坦言,直到2012年繼父才提出補辦結婚證,在此之前兩位老人的婚姻名存實亡,多年沒有生活在一起,高家人甚至覺得是繼父有了私心,想幫襯親生兒子,那麼這件事的主導者究竟是誰?這些連環官司又是因何而起呢?
聽到高虹的說法後,姜葉情緒崩潰,她不解的是,公公重組家庭後,丈夫於光便跟父親家裡脫離了關係,但如今這一切在高家人看來,都變成是於光在背後慫恿老人起訴,一切的真相只有在養老院的於良軍知情。
三、公公現狀和繼子徵收費之爭
於良軍今年83歲,有一兒一女,在兒子5歲時,前妻帶著女兒離他而去,後來他經人介紹與周萍結婚,當時周萍有五個孩子,老人便將精力全放在繼子女身上,兒子8歲那年便回到親生母親身邊,2015年,老人以起訴於光的方式與兒子保持著聯繫。
原來老人是四處流浪,才被政府送到了養老院,但了解到老人是有兒女的,當地政府將老人安排妥善後幫助老人申請了法律援助,採取公益訴訟途徑起訴了他所有的子女。判決生效後,繼子女們都沒有履行。隨後,老人拿出了另外一份起訴書,原來是一份離婚訴狀。
這一份離婚訴狀讓人匪夷所思,繼子女非但沒有按法院判決履行贍養責任,反而是讓周萍起訴了於良軍要求離婚,正是因為法院沒有判離,才有了繼母起訴於光的訴狀,於家人認為高家是早有預謀,想逃避贍養責任,與老人徹底脫離關係。
老人一輩子要強,言語間從不輕易妥協,從90年代的富商老闆到如今孑然一身,對親生兒子他有些愧疚,他透露這一些,與繼子高峰的房子徵收一事有關,是高峰不願分給他戶頭費,才會費盡心思想要和他脫離關係,難道於光真的是被父親牽連了嗎?
高峰家裡無人應答,於家人表示這一棟房子當初是在於良軍的幫助下才修建完成,包括這個地基也是於良軍給繼子高峰的,如今高家人卻不念舊情,避而不見。
在當地村幹部的幫助下,聯繫上了高峰的妻子彭蓉,得知於家人來意後,彭蓉匆匆掛斷了電話,對於高峰逃避的行為,姜葉忍無可忍她大聲斥責高峰的行為,可高峰卻雲淡風輕,表示將一切都交給法院解決。姜葉崩潰了,蹲在路邊泣不成聲。那麼這一切是否與於良軍口中所說的徵收一事有關?
2018年,繼子高峰的房子徵收了,繼父於良軍的戶口和高峰在一起,徵收的戶頭費是14萬4,高家人考慮到繼父日後的一些費用,雙方沒有談妥,於是繼父於良軍就此事將高峰告上了法庭,引發了此後的一系列矛盾衝突。
三、四連環官司終有果,繼母答應撤訴
周萍的前任丈夫33歲去世,周萍獨自一人帶著6個孩子經濟壓力過大,1985年經人介紹後,周萍嫁給了於良軍,但是兩人沒有感情基礎,於良軍的性格太強,久而久之兩人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相處不到10年後,兩人便分開了。
高虹說,當初母親嫁給繼父時,弟弟高峰已經成年,而如今繼子女們有車有房,經濟優越也與繼父無關,可這和公公說的大不一樣。公公說:兒媳婦是他操辦娶的,繼女也是他幫忙嫁出去的。如今高家人徹底想和於家人斷絕來往這該怎麼辦?
姜葉說,於光小時候沒有感受過父親優越的經濟,吃不飽穿不暖是常態,就連結婚時親生父親都沒有到場,時隔多年繼母卻突然起訴他,此後他每天鬱鬱寡歡,精神壓力過大不幸發生意外,姜葉認為這一切對於光和家庭都是不公平的。
姜葉與丈夫開了一家花圃,佔地面積180平米,丈夫是一個對自己「近乎苛刻」的人,儘管每年收入可觀,家裡購房購車,於光卻依舊「小氣」,這一切都跟小時候受過的苦有關,「透光的毛巾」、「破洞的袖子」、「發黴的新衣」、「外借的書籍」,都是於光這些年勤儉節約的證明,她說丈夫一直在過50年代的生活,從不曾對自己「寬容」一天。
於光的母親得知兒子發生意外,立即趕了過來,王秀蓮自責不已,當初因為條件差,加之和於良軍的性格不和,才選擇了離婚。於光到8歲後才來到她身邊,老人想著可以依靠兒子安孝晚年,意外卻猝不及防,知道真相後讓她痛哭失聲。
李主任透露,當初於良軍老人四年流浪,常常拿著一床被子蜷縮在辦事處的門口,才把他送到養老院,因為老人有子女,於是幫助老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夫妻倆卻不接受法院的判決。
高峰坦言,他們與於光本無聯繫,並非想起訴他,只是他們認為既然繼父起訴他們應該贍養,那麼於光也同樣應該贍養繼母,高峰說妻子彭蓉才是當家做主的人。
無奈,姜葉只好求助於光的繼母,希望她能撤訴,她想在丈夫清醒前,為丈夫解決引事,對於姜葉的提議,老人表示同意,她也不願意讓兩家人因為贍養問題而兩敗俱傷,也不希望再發生任何意外。
但兒媳彭蓉說讓老人不要管此事,不能撤訴,老人勸她過往的一切不要追究,老人親自籤了撤訴申請書,姜葉喜極而泣。
結語:
看後令人唏噓不已,在這兩個家庭裡,關係複雜,親人之間幾乎都不曾來往,才會陰差陽錯衍生出四場連環官司,這一切都是再婚家庭惹出的矛盾。
1、父母離異,兒受苦
對於光來說,父母的離異,讓他飽受生活之苦,先跟著父親,後父親另娶,隨著多個繼子女入住,他得不到父親的關愛,又在8歲時跟著親生母親生活。
父親雖然早年富裕,可他並沒有享受過父親帶來的任何優越生活,反而缺少父母之愛。心理上他對父親是陌生的,所以多年沒有來往,父子情淡薄。
2、再婚男把愛給繼子女,晚景悽涼
而他父親卻把精力和愛都給了繼子女,給他們成家置業,沒有繼父的幫助,他們也不會有今天的發展,而他們卻抹殺了老人的付出。
都說:「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而他們卻把老人趕出家門,而繼子卻因為人頭費不願給老人,就想方設法讓母親和繼父離婚以此來脫離贍養關係,從而讓老人流浪在外,被社區人員送進養老院安度晚年。
所以提醒那些要離婚的人,遇事要三思而後行,離婚自己是解脫了,可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有多少父母再婚後,放著自己孩子不管,去養繼子女,因為沒有血脈親情,白眼狼的繼子女很多,落得老年悽涼無助,實在可嘆!